三、鯤鵬落地 組建模式埋下安全隱患
1、重組埋下隱患 航空安全工作易被忽視
8月25日,伊春空難發生後,河南省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相關人士特別強調,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下稱“河南航空”)的前身為鯤鵬航空,失事飛機由哈爾濱機場包租直管,河南未持有河南航空股份,也未參與河南航空的經營與管理。(北京《中國經濟周刊》)
觀察者發現,歷史總是驚人地相似,但民航界似乎忘記了歷史。六年前東航飛機發生包頭空難時,東航正在重組雲南航空;八年前的兩次空難——國航釜山空難和南航大連空難發生時,國航與南航各自的內部重組,均處在磨合期,而這一次,國航重組深航關鍵時刻,深航控股子公司河南航空大空難。(北京《新京報》)
“重組,就要把兩套安全管理制度放一起,很可能會有細節的衝突,正像是把奔馳的軲轆裝在寶馬上,會有不合適的地方。”中國民航大學航空運輸經濟研究所所長李曉津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重組中,保證航空安全的首要工作很容易被忽視。(廣東《南方周末》)
2、“河南航空”被撤 昔日香餑餑成燙手山芋
8月27日晚對外通報,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撤銷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企業名稱登記。(北京《中國經濟時報》)
一位參與過河南航空“變身”的業內人士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出了質疑:“之前,可是河南政府將鯤鵬航空從西安挖到鄭州的,而現在却成了‘燙手山芋’。”撤銷舉動,顯然帶有撇清責任之嫌。(北京《國際金融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