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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美股權之爭 大陸家族企業管治經典一役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0-09 22:41:29  


 
四、警示家族企業 蘇寧坐收漁翁之利

1、國美受創最重 蘇寧成黃陳相爭得利者

  9月28日,隨著國美特別股東大會的召開以及留任董事會主席消息的公布,沸沸揚揚的國美“陳黃之爭”暫告一段落。當最後一隻皮鞋“哐當”落地,以局外人的態度反思各利益方的是非得失,對中國的民營企業、整個企業界和職業經理人階層,都不無裨益。(北京《財經》雜誌)

  在網民投票中,黃光裕的“民心”要遠勝于陳曉。很顯然,僅僅因為約四個百分點而敗北的黃光裕,在大多數網友心中是一個悲劇。猶記得06年,國美電器收購了剛在香港上市不久的永樂電器,黃光裕曾表示很欣賞陳曉,並說出了“國美再也找不到比陳曉更適合的總裁人選了”。兩人從曾經的親密無間、惺惺相惜,到最終的公開决裂。仿佛上演了一場演繹中國家族企業興衰的連續劇。 (北京人民網)

  國美股權之爭,主要的得利者是誰,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陳曉,也有人說是貝恩,還有的說是國美國內最大競爭對手蘇寧。而對於誰受到損失最大,則多數觀點認為是國美電器本身——且不說陳黃雙方在此事上花費的高昂成本,其品牌聲譽、企業形象可能都會因這次事件而大打折扣。試想一家內部紛爭不斷的企業,如何讓人相信其售後服務、資金等方面的保障能力?很多消費者只怕會因此而用脚投票——從這個意義上說蘇寧是利得者不為過。(北京《財經》雜誌)


2、國美股權之爭 啟示大陸民營企業管治

  跳出國美“內戰”層面來看,國美股權之爭被更多人當作中國上市公司在合規運作進程中邁出的重要一步,是企業合規責任得到提升的標誌。分析人士認為,“黃陳之爭”,就像一個擺在台面上的棋局,規則目標都很明確,不論結果如何,都將成為內地民營企業管治的經典一役。(湖北《武漢晨報》)

  很多企業家尤其是經過艱難創業的家族式企業主,都擔心引進風險投資、職業經理人會影響自己對企業的控制權,黃光裕也不例外。2006年永樂被國美併購之後,陳曉的職位也僅是總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分工,他是企業的主要管理執行者,這其中往往帶有更多的“打工”色彩。

  但當黃光裕事發後,2009年1月16日起,陳曉出任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同時兼任總裁,後于2010年6月辭去總裁職務,專任董事局主席。董事局主席這個角色讓陳曉在國美的管理身份發生了些許改變。原因是,2006年5月,擁有國美絕對控股權的黃光裕對公司章程進行了重大修改,授予董事會包括隨時任命董事、以各種方式增發及回購股份、實施對管理層的股權激勵等超乎尋常的權力——這次修改章程為他此次失利埋下了伏筆,導致黃光裕所制定的超常規遊戲規則被陳曉所用,最終傷及自身。可見,家族式企業變身為公眾化上市公司後,形成基於普遍規則的內外部治理機制,對公司正常運轉和風險規避至關重要。新華社評論認為,這是一個“基於法律框架下解决內鬥的經典案例”,“為中國企業規範化發展寫下濃重一筆”。(北京《財經》雜誌)


3、捍衛職業尊嚴 陳曉之勝意義重大

  陳曉與黃光裕對决並沒有違反職業經理人的操守,而是捍衛了職業經理人的尊嚴。陳曉創建的永樂當年被國美併購,陳曉沒有拂袖而去,而是選擇了與黃光裕合作,繼續留在併購後的國美,從一個老闆降為職業經理人,變身打工仔。相信陳曉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這需要很大的勇氣,說明陳曉很不簡單。

  平心而論,陳曉轉變角色後是盡心盡力的,但這不等於就必須惟黃光裕的馬首是瞻。國美是一家上市公司,並不是黃光裕一個人的,陳曉作為職業經理人還需要對其他股東以及公司員工負責。黃光裕曾經持有國美70%的股份,處於絕對控股地位,那個時候任何人都無法與之抗衡。但當他不斷减持套現直到只有35%的股份時,還要想像以前那樣為所欲為,既要錢又要權,顯然也是一種角色錯位。這個時候陳曉當然不能唯黃光裕之命是從,因為還有另外65%的股東利益也需要維護。陳曉已不能視為是黃光裕個人任命的經理人,而是受命于全體股東的委托。(北京中國網)

  職業經理人有自己的尊嚴,也有自己的價值判斷,對大股東的要求不能也不應該照單全收。本來陳曉的據理力爭都是完全正當合理的,可是却因為黃光裕的鋃鐺入獄而使人產生了錯覺,以為黃光裕是弱者,陳曉是趁人之危篡權奪位,理性被感情蒙蔽,最終是非錯亂。

  陳曉的勝利或許只是暫時的,但意義却很偉大,證明了職業經理人對大股東的不合理要求完全可以據理抗爭,得道多助。我們既要反對公司內部人控制,也要反對大股東一手遮天,而這一切都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內得到公平的解决。國美一案因此永成經典。(北京《證券市場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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