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五名花季少年之殤 拷問官員酒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2-11 23:20:04  


 
四、公款閃電賠償 官員肇事政府埋單?

1、被定連帶責任 “局長酒駕案”連累郵政局

  河南洛陽“12.5特大交通事故”,以郵政局長谷青陽酒後駕車致5名青少年死亡的惡劣後果,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雖然當事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但是當地官方所做的善後工作以及對媒體的回應,却存在不小的疑點。

  據12月9日《新京報》載:河南洛陽市公安局副局長王社成、洛寧縣公安局局長張廷璞等,就洛寧縣郵政局局長谷青陽開車撞死5少年案接受記者採訪,關於5名遇難者家屬與洛寧縣郵政局簽署賠償協議、接受23萬元賠償額度一事,王社成說,5家共115萬元,先由郵政系統支付,隨後再向谷青陽索要。如谷無法支付全部費用,剩餘部分則由郵政局支付。“谷青陽開的是郵政局的公車,郵政局有連帶責任。”(北京鳳凰網)

  當地警方有無資格對已移交檢察院的車禍案件中的民事賠償部分進行定性遑且不論,單說“谷青陽開的是郵政局的公車,郵政局有連帶責任”這觀點,到底能否成立呢?眾所周知,國家三令五申禁止各級官員公車私用,谷青陽出事的12月5日是星期天,法定休息日,事後也證明他駕車是與昔日部下宴飲,屬于典型的私事範圍。身為局長的谷青陽本身違規在先,由此釀出禍端憑啥還要所在單位幫他擦屁股呢?

  如果說車是單位的,便有了“連帶責任”,顯然也屬無稽之談。郵政局的車輛被局長私自挪作他用並犯案,這就好比小偷從別人家裡偷來工具作案,哪有反倒株連失主一起問罪的道理!

  如此可見,谷青陽身為一級局長,利用手中的權力和方便條件,違反規定私用公車,並且酒後超速駕駛,直接造成5人死亡的嚴重後果,相關刑事以及民事責任完全應由他自己全部承擔,于法于理,其所在單位不存在任何“連帶責任”。不僅如此,相關方面還應向其追討車輛損壞給國家或集體造成的損失,並追究其上級主管部門的失職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誡,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北京瞭望觀察網)


2、政府慷慨解囊 公款賠償比撞人更惡劣

  《新京報》12月8日報道,12月6日,5位死者的家屬就各領到了各自23萬元賠償金,其中3萬元撫慰金是郵政局出的,另外20萬元由鄉鎮和縣財政墊資,谷本人沒出一分錢。網民發現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與死者親屬談判的是政府,發放賠償金的也是政府,當地納稅人100多萬的辛苦錢,就這樣被有關部門及時、迅捷地給谷青陽闖的慘禍買單賠償了,此消息引爆輿論的極大義憤。(北京《中國青年報》)

  政府部門強調處理效率,可以提前墊付,但不能忽視自身與死者家屬簽訂賠償協議的不合理性。谷青陽個人造成的損失不該由地方財政埋單,洛寧縣政府應該做的是迅速查清事故真相,保障谷青陽繩之以法,當地法院公正裁决,使死者家屬能獲得應有的民事賠償。(上海《新民晚報》)

  由縣政府出面了結交通事故,有違法律程序,有濫用權力之嫌,也屬荒唐。本來是縣交警和法院部門的事,你縣政府越俎代庖,與受害家屬簽訂協議,無非是想快速了結,平息輿論壓力;再就是憑藉權力,打壓受害家屬。你看,23萬了斷一條人命,而且5個家屬都已簽了協議。不是縣政府出面,能這麼快,這麼少?富二代飈車死人案,都是百多萬、大幾十萬,23萬實在少見。據受害家屬楊春朋說,他的兒子楊小明是獨子,想要50萬賠償,鄉里解决問題的人說,按法律規定,賠償金才十幾萬,鄉里自己補貼後才達到23萬。交通肇事賠償標準是二十萬,現在各地都有突破,十幾萬賠償的法律,我不知這個鄉領導是哪里見的?(湖南紅網)

  從谷局長被逮捕到五位死者家屬收到賠償款,中間相隔不到半日,賠償效率之高令人咋舌。而當地縣鄉政府之所以表現得如此這般體貼,很快就凑足了每人20萬元的賠償款,恐怕還是沖著酒後私駕公車出行的谷青陽那個“局長”身份去的。在如此“公私不分”、“公私混雜”的種種潛規則背後,法律法規早就被拋到一邊。如果政府一再為官員所犯下的罪過埋單,那麼將必然引起類于多米諾骨牌般的“縱容效應”。如此,個人肇事,財政埋單豈不是演化成了官員們的又一特權?(河北《燕趙晚報》)


3、洛寧急于買單 “維穩”觸發更大範圍民憤

  洛寧當局之所以無視中紀委、監察部的通報,罔顧民眾對官員駕駛公車撞死人的義憤,置基本的社會正義和國家賠償法于不顧,十萬火急地用公款為肇事者買單,並非向肇事者邀寵,實乃出于維穩的考慮。假如不用賠償款很快平息死者家屬的情緒,萬一家屬來個抬尸上訪或遊行,豈非會危及一方的安定,因而危及頭上的官帽?

  但他們忘了一點,用公款為曾經的郵政局長而今的犯罪嫌疑人谷青陽買單,雖然平息了死者家屬的情緒,但觸發了更大範圍的民憤,反而將自己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遭受輿論的炮轟。無視公平正義,違背納稅人的意志,換不來長治久安,只會越“維”越亂。(北京《中國青年報》)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