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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良格”揭開神秘面紗 中國圓了航母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4-22 20:43:11  


 
四、開辟“移動國土” 航母並非威脅世界

1、從黃水到藍海 瓦良格號見證中國轉型

  基於中國能源安全和國家利益的全球布局考慮,中國亟需一只強大的藍水海軍力量來保駕護航。擁有航母,擁有“移動國土”的強大威懾力量,是全球化時代中國利益的最佳護佑力量。 

  考慮到中國從2008年開始,中國向索馬里海域投入三艘軍艦打擊海盜,彰顯中國負責任大國的態度和遠洋能力。在世界各國,尤其是西方大國要求中國承擔更多全球責任的時候,中國進入航母時代,也是為了響應全球號召,為世界和平盡責分憂的體現。 
 
  長期以來,西方大國嘲弄中國保守的“黃土文明”,鼓吹中國走向“藍色文明”。這種從黃到藍的轉變,不能局限於意識形態層面,還應升華到遠洋戰略層面。2009年,中國海軍戰略已經從“近海防禦”升華到“遠洋防禦”,中國擁有航母恰恰意味著中國“全球行走”的決心和意志。總是呼籲中國融入世界的西方世界應該擁抱和歡呼中國的遠洋戰略,又何必驚呼擔憂。更重要的是,中國30年的強國之路,也是在規則和體制上全球化轉型的過程。既然歡迎中國融入世界,世界也要有寬廣的胸懷接納崛起的中國;而缺乏航母的中國只能是停滯於“黃色文明”的短板階段,無法升華到“藍色文明”的海洋強國層面。缺少航母的中國,就像一個太平紳士,不啻於赤著腳丫子去穿西裝革履,無法參與到大國俱樂部中。(馬來西亞《南洋商報》)

  其實,中國擁有自己的航母,不過是大國轉型的象徵。當今世界,不僅全球性的大國擁有航母,連泰國、阿根廷這樣的小國也擁有航母。作為政治、經濟和貿易“三位一體”的全球大國,中國沒有航母反而不太正常,也不匹配。在剛剛出爐的《2010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中,文本中雖未提到“航母”,但也明確提出“海軍形成以新型潛艇、水面艦艇和對海攻擊飛機為骨幹的海上作戰裝備體系”。邏輯很清晰——“航母”自然屬於“新型水面艦艇”的範疇。但不管如何,中國擁有的第一艘航母,並不屬於自主知識產權,因此僅具象徵意義,宣示和平威懾的意味濃厚,而並非向全球示威。(香港中評網) 


2、致力“和諧海洋” 中國航母防衛而非稱霸

  勿庸諱言,外界對中國“擁航”有諸多擔心,最大的擔心是中國是否會因此改變原先“內斂防禦型”的海洋戰略。其實,中國“擁航”與改變海洋戰略沒有必然聯繫,勿寧說,它只是彌補了過去海軍裝備的短項。正如瑞士“國際關係與安全網”3月15日發表的《中國海軍的實力所及能達多遠?》的文章所說,“中國日益成長的海軍實力與其說旨在挑戰潛在對手,不如說旨在努力掙脫長久以來限制了其戰略所能及的‘鐐銬’”。顯然,航母本身只是工具,用途才具有實質意義。而這一點,外界同樣勿需擔心。(香港中評網)

  實際上,早在2009年4月23日,胡錦濤主席在青島會見多國海軍代表團團長時,就明確提出了中國將致力於建設“和諧海洋”的主張,胡錦濤還把“和諧海洋”作為“和諧世界”外交方略的一個組成部分。中國國防部發言人有過公開表態:“即使有一天中國擁有了一艘航母,我們也不會將其用於推行全球部署或全球影響力。”這些,都表明中國的國防政策,是防衛而非稱霸。(北京《瞭望東方周刊》)


3、和平解決爭端 航母不會助長中國威脅

  4月15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博鰲亞洲論壇開幕式上發表講話,指出中國將在未來五年採取更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在亞洲地區創造並擴大共同利益,同時也將致力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同鄰國的爭端,明確指出“中國將繼續致力於通過友好談判,和平解決同鄰國的領土、領海和海洋權益爭端,在地區熱點問題上發揮建設性作用”。

  本區域國家對中國軍力增強深感不安,印度國防部2010-2011年度報告就提到,“印度意識到並關注中國不斷變化的軍事狀況對近鄰及更大範圍的周邊地區的影響”;日本去年12月決定把軍事資源從北方接近俄羅斯的地區向西南部接近中國的島嶼轉移,美國國防部長蓋茨對此表示支持;俄羅斯正在遠東地區重點部署戰艦和導彈,以抗衡中國日益壯大的軍事實力。

  胡錦濤以中國最高國家領導人的身份,在這個備受國際社會矚目的區域論壇上公開宣示中國將繼續尋求以和平方式與鄰國解決爭端,即使不能消除,但至少能降低那些對中國全方位崛起深懷戒心的國家或地區的不安感。(新加坡《聯合早報》)

  中國與鄰國的陸地主權糾紛,看來已不是問題,現在主要的問題是與鄰國的海洋領土、領海和海洋權益爭端,具體來說就是中日之間的“東海問題”及中國和部分東南亞國家之間的“南中國海問題”。

  相對於“東海問題”,中國和涉及多個東南亞國家的“南中國海問題”,表面看來更為複雜,但實際上卻未必如此,畢竟中國和亞細安已經在2002年簽署了《南中國海各方行為宣言》,各方承諾將“通過友好協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南中國海有關爭議”。儘管進展有限,但是各方至少已經有了以和平而非武力方式解決糾紛的共識,並且形成了文件,今後只須積極通過外交努力,把文件精神轉化成有可操作性、具有法律約束效力的雙邊或多邊協議或條約即可。

  除非發生外國侵略或台灣獨立之類觸犯中國根本利益的重大事件,否則亟需和平環境來繼續發展經濟的中國,是不會輕易動武的,因為戰爭並不利於中國的經濟發展。因此,有理由相信中國希望以和平方式與鄰國解決爭端的真實性。(香港中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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