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7日電/澳門新華澳報27日發表富權文章:收押周典論或將迫激郭台銘實施“臨門一腳”。以下為文章內容。
距離“二零二四”大選投票日衹有半個多月的時間,戰況膠著激烈,雖然賴清德民調仍然領先,但侯友宜民調卻緊追其後,以百分點換算選票數,可能只是相差二三十萬票。在賴清德民調已經觸及天花板,缺乏“增量”因素的情況下,只要在藍營這邊,能夠促使“棄保效應”發酵,尤其是爭取到郭台銘“臨門一腳”,宣布支持侯友宜,哪怕只是以臉書的形式作此表態,侯友宜就將能“翻盤”,“下架民進黨”,實現政黨輪替。
因此,民進黨當局極為恐懼郭台銘的表態,並要設法阻止其發聲支持侯友宜。就在本月二十四日他剛從東南亞散心返回台灣之時,翌日清晨六點多屏東縣檢調當局就大舉出動搜索國民黨籍的屏東縣議長周典論的住家及服務處,並將周典論和女兒周孟蓉(國民黨中常委)兩人被帶回約談,晚上移送到屏東地檢復訊。檢方訊後,認為周典論涉嫌違反《選罷法》,犯罪嫌疑重大收押禁見,周孟蓉則以五十萬元交保。
屏東地檢署指控說,該案緣於今年十月二十六日查獲陳姓被告等三人,共同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為郭台銘連署,三人經屏東地院裁准羈押禁見後,持續追查共犯。檢方發現,潮州鎮長周品全也涉嫌收購郭台銘連署書,於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向屏東地院聲押周品全獲准後,經抽絲剝繭,查出周品全及陳姓被告用以交付予連署人的現金由周典論所提供。但周典論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其所交付的資金係用於催促連署書數量的工作費。但有多位證人就周典論交付之資金,係為特定人連署之用途等情證述在卷,並有其他扣案證據可以佐證,因此認為周典論涉犯《選罷法》連署行賄罪之嫌疑重大。因其提供本件資金的來源上游尚未到案,有事實認為周典論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疑慮,因而裁定羈押周典論並禁止接見通信。
其實,在兩個月前全台灣地區各地檢調機關紛紛出動,偵查郭台銘連署站在收集連署書過程中行賄的案件時,作為地方派系勢力“挺郭五大山頭”之一,並曾有過強烈的“挺郭”言論的周典論及其女兒周孟蓉,就已經被傳出,將會受到屏東縣檢調部門的傳訊,但卻一直沒有“動靜”。而在國民黨為“侯趙配”於本月二十三日在凱達格蘭大道為“侯趙配”造勢,展現盛大陣勢,而周典論也北上台北,上台表態支持“侯趙配”後,檢調就“下手”了。此顯示,檢調對於在地方擁有巨大影響力的地方派系勢力領袖,從“挺郭”轉變為“挺侯”,可能會對“郭粉”發揮重大引領作用,極為恐懼,因而就祭出“殺雞儆猴”的招數,恐嚇“郭粉”。尤其是周典論是縣議會的議長,在當地具有較大的民意基礎,因而“斬首戰術”的痕跡就更為明顯。
由此推論之,“挺郭五大山頭”的另四位地方派系勢力領袖——彰化縣議長謝典林、雲林縣前縣長張榮味、台東縣前縣長吳俊立、曾任花蓮縣長的“立委”傅崐萁,都是檢調的“標的物”,倘發現到任何與郭台銘連署站行賄直接或間接相關的蛛絲馬跡,都可能會像周典論那樣搜索收押,以此來警告有意回流國民黨的“郭粉”。
當然,收押周典論更將可達成在屏東縣地區打擊“侯趙配”選情之目的。一方面,按照台灣地區的刑事訴訟法律規定,“收押禁見”的期限最短也是兩個月。這樣,在“二零二四”大選的最關鍵時刻,正在被收押的周典論,就無法執行其在剛成立的“挺侯康全國後援總會”副總會長的職責,在“綠油油”的屏東縣為“侯趙配”助選拉票。另一方面,也是對屏東縣的“淺藍”及中間選民以至“淺綠”選民實施“威嚇”心理戰,“警告”他們不要投票給“侯趙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