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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10日召開記者會。(中評社 鄭羿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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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11月10日電(記者 鄭羿菲)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10日指控“經濟部”,“審計部”統計近5年接受《產業創新條例》補助的違法企業高達4000多家,但“經濟部”實際上有追回補助的僅1家,完全慘不忍睹。他批評,“經濟部”違法放水,要求說清楚、講明白。
台灣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辦公室10日召開“違法企業拿補助 ‘經濟部’縱容不追回”記者會,黃國昌出席。
黃國昌表示,《產業創新條例》規定嚴重違反環保、勞工或食安法律且情節重大者,不得申請獎補助,已獲得者並應追回,但近5年被“經濟部”認定違法情節重大,並實際追回補助者,僅1家公司,不僅違反社會的常識,更是開後門放水。今年1月“經濟部”才說,會用更嚴格態度看待企業責任,非常會大內宣,但不僅沒有用更嚴格的態度,反而還縱容放水。
黃國昌說,依據“審計部”的統計,近5年接受《產業創新條例》獎補助的違法企業高達4000多家,政府總共補助256億餘元,其中“發生重大職災,造成41名勞工死亡”38家、“連續3年均有違法”84家、“違法案件達20件以上”38家,如果這樣不算嚴重,那什麼才算嚴重?
黃國昌指出,在“發生重大職災,造成41名勞工死亡”38家中,其中有4家企業被主管機關裁罰達100萬元以上,但“經濟部”、“農業部”及數位部均未列入情節重大處理,到底什麼樣算情節重大?更扯的是,在如此寬鬆的標準下,即便各法律主管機關已認定8家受補助企業違法情節重大,但“經濟部”以違法公司已進行改善為由,實際僅追回1家違法公司之補助,憑什麼如此放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