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日電/江蘇省南通市近日下發《關於深化通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實施意見》,涉及台胞在南通市經貿投資、創業就業、文化交流、工作生活等多個方面共50條具體措施。
新華社報道,據南通市台辦主任趙男男介紹,“惠及台胞50條意見”是對中央“31條”和江蘇省“76條”因地制宜的細化和延伸,明確了政策支持標準和服務細則,其中24條為南通獨有。
記者了解到,“50條”涉及支持台商投資興業、鼓勵台灣高層次人才發展等多個方面。比如,對台資項目設備投資的補助,最高可達1億元人民幣;對台資企業開展智能化先進技術改造的,單個項目最高補助可達2000萬元;對台灣高層次人才來南通創業,最高可給予5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或5000萬元股權投資支持,還可享受最高150萬元的購房補貼及其他特定待遇。
“這些政策將讓在南通的台胞充分享受市民待遇,成為新‘南通人’。”南通市政府副秘書長王智說,“50條意見”的集成度非常高,大到幾千萬乃至上億元的投資補助,小到辦理公交、市民卡等生活小事,全部涵蓋其中。每一條意見都明確責任部門,對具體辦理事項規定辦結時限。
南通是台商台胞在大陸的重要集聚地之一,目前全市累計落戶台資項目超過2000個,到賬台資超過94億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