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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施行,我們准備好了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9-30 12:16:14  



  法典能否解决所有問題

  一部新的法典實施之後,是石入深潭片刻無聲,還是隕石墜地山響水響,或未可知,但多年磨劍之後效果如何,確實也是公衆關心的核心問題。對此,北京大學教授尹田在一次題爲《物權法的得與失》的演講中指出:

  “(物權法的出台)幷不意味著自頒布後老百姓就從此得到了保護,生活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這是很幼稚的想法。早在物權法頒布之前,很多規則已經存在了,一定意義上的財産秩序已經建立起來了……

  但是這些分散的規定保護不周全。比如土地權利,以前是通過行政規章的方式規定出來的。重要的財産權利通過行政規章規定,這樣的保護是不充分的。因此實際上物權法的任務是制度審核,把分散的規則集合起來予以協調、重構、補充、契合,形成一個對財産權完整的保護體系。這樣就産生了兩個功能:第一,完整保護爲司法裁判提供了充足的依據;除此之外,物權法就是一個法典。什麽是法典?法典就是規則的系統化體系化的表達。

  爲什麽要法典呢?起草這些法典的時候就遭到了很多人的批評:法典就具有封閉性保守性,一些新型的財産制度就沒有辦法進入法典。批評是有道理的;但是我要說,保守有保守的弊端,但是我們要看到,中國社會現在最需要的是什麽。要法典其實有很多壞處,但是考慮到一個好處我們就必須要法典:什麽好處?我們要修飾一些標志性建築,表達我們的社會理念。一個國家的民法典標志這個國家民主與法治所達到的高度……從物權法就可以看出,物權法保護的究竟是什麽?究竟保護的是誰的財産?不要看前面那些空洞的口號,你看後面內容,它要保護的是個體財産,私的財産。是對私人財産全面保護的法律”。(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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