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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地”到“烈火” 揭秘印導彈發展歷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0-08 10:52:54  


印度“烈火”-2地地導彈。(資料圖)
  印度彈道導彈發展概况 

  印度建立可靠核威懾的努力可追朔到1958年,當時尼赫魯總理宣布建立鈈加工廠,成立制導導彈小組。在58年1月印度成立了國防研究發展局(DROO)。DRDL是與導彈研制有關的主要試驗室,到80年代初,DRDL已經具備導彈固體/液體推進器,控制、制導、精密結構方面的技術基礎。 

  “魔鬼”項目開始于70年代早期,包括嘗試對蘇聯SAZ導彈的改裝,1978 年該工程被取消。“勇敢者”計劃是印度最早對制造洲際彈道導彈的嘗試,項目計劃使用英國的液體發動機,但是由于資金短缺和官僚主義,該導彈一直沒有成功試飛。 

  1983年,印度前總理英迪拉·甘地制定了“導彈發展綜合計劃”(IGMDP),負責這一計劃的是著名的印度“防務研究和開發組織”(DRDO)。其目的是使印度到2002年實現導彈生産的自給自足,在關鍵領域使印度具備了生産本國導彈的能力。該計劃主要研制執行多種任務的不同類型導彈,要求提供全面綜合的性能,幷注意邊緣性、交錯性。該計劃還要促使試驗室和研究院所研制高技術武器,因爲這些都是印度不可能從別國得到的。 

  IGMDP由5個核心導彈系統組成。根據最初設定的目標,導彈計劃應當在1995年完成,包括大地短程彈道導彈、烈火中程彈道導彈、藍天地空導彈及三叉戟地空導彈和毒蛇反坦克制導導彈。該計劃迄今已經超期12年,項目開支遠遠超出最初預計,而且從目前的狀况看來,距離完成還遙遙無期。除了“烈火”和“大地”兩種彈道導彈被軍方接受外,其他品種都因技術不過關而至今難産。 

  射程150千米的大地-1型彈道導彈于1988年首次試射,計劃1994年開始部署,但是由于該導彈在加注推進劑和更換彈頭上的不便,其實際作戰部署時間推遲到了1997年。至2003年年初,印陸軍已擁有兩個大地-1導彈團。射程250千米的大地-2短程彈道導彈于1996年開始研制,2001年12月12日試射成功,07年5月完成用戶試驗。 

  2002年1月25日射程爲700千米的烈火-1彈道導彈首次試射,2004年部署。1999年4月11日射程爲2000公里的烈火-2型中程導彈首次試射,2004年開始在335導彈大隊服役。1999年,印度開始研制射程3500千米的烈火-3中程彈道導彈,2006年7月9目首次試射,兩天後印度導彈發展局宣布導彈中途墜毀。2007年4月12日,烈火-3導彈試射成功,但未公布試驗細節。 

  印度試射導彈得到美國同意 

  印度官方一直表示導彈試驗不會屈服于任何外來壓力,但實際上美國在里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印度兩年前就具備了烈火-3彈道導彈試驗的條件,但由于希望與美國簽定《民用核技術合作條約》以獲得核燃料和高新技術,而進行烈火-3型導彈試驗必然影響條約的簽定,所以導彈試驗始終未能進行。 

  2006年3月印美終于達成民用核協議,6月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佩斯訪問新德里,與印方就試射導彈的問題進行了磋商。培斯在會談後表示,印度是一個主權國家,它將决定自己是否進行導彈試驗,印度試射導彈不會對本地區的穩定造成影響。從培斯的話可以看出,美國已經默許印度進行導彈試驗。輿論認爲,出于全球戰略的考慮,美國一直在積極拉攏印度,希望印度成爲亞洲地區的一個支點幷起到制衡中國的作用,所以在核問題以及導彈問題上都采取了默許扶持的作法。

  印度導彈計劃的中國因素

  印度的導彈發展計劃始終包含針對中國的因素。印度的直接敵人是巴基斯坦,兩國之間爆發過四次全面戰爭,印度的烈火-1型彈道導彈已經足以覆蓋巴國土全境。而印度方面却在烈火-1型導彈試射成功後繼續發展射程更遠的烈火-2、3型導彈導彈,打擊範圍從只包含我國西部擴大到可覆蓋北京、上海在內的我國大多數地區。 

  在2006年7月9日印度首次試射烈火-3彈道導彈後,印度亞洲通訊社當天發表題爲《印度試射具有打擊中國能力的導彈》一文。文中稱印度國防研究與開發組織開發的烈火-3型導彈既可以裝載核彈也可以裝載常規彈頭,最遠可以打到北京和上海。印度最大英文報紙《印度時報》次日在頭版文章《烈火-3首次試驗失敗》中說,隨著烈火-3彈道導彈首次試驗被證實失敗,印度針對中國的核威懾態勢在星期天未能實現。 

  《印度時報》同一天刊發的另一篇文章《中國在核武器、導彈方面遙遙領先》中說,由于烈火-3導彈對印度威懾中國的計劃至關重要,印度國防研究和開發組織必須盡快解决導彈中的技術問題。當這種導彈正式裝備軍隊時,它將可以打擊中國內地具有很高價值的目標,這其中就包括中國首都北京和最大工商業城市上海。文章說,印度軍隊目前已經裝備了打擊範圍在150公里—300公里的大地導彈和射程在700—800公里之間的烈火1型彈道導彈,這兩種導彈主要是應對巴基斯坦。烈火2型彈道導彈的打擊距離可以在2000公里以上,目前還沒有完全裝備軍隊,但是它的最遠打擊範圍只能到中國西部地區。中國具有打擊印度任何一座城市的能力,印度必須迎頭趕上。 

  07年4月12日印度再次進行烈火-3導彈試驗後,印度國防研究與發展組織前負責人桑坦納姆表示,雖然印度有能力産制洲際彈道導彈,但真的生産出洲際彈道導彈“將沒必要地會影響到印度與美國的關系”,印度與美國于2005年完成曆史性的民用核能合作協議。他表示:“即使天馬行空,印度也未曾計劃要成爲全球强權,而以區域强權的角度來看,擁有三千五百公里以上射程的中程彈道導彈,即可足够威懾我們兩個鄰國的冒險主義”,他意指的兩個鄰國就是巴基斯坦和中國。 

  印度不應與中國爲敵 

  早在06年印度烈火-3導彈試驗後印度報紙的一片喧囂中,印度和平與沖突研究所所長巴那吉就提出不同看法,他認爲印度媒體將烈火-3彈道導彈與中國聯系起來的做法毫無意義,根本不值得重視;印度早在1983年就制定了綜合導彈發展計劃,烈火-3導彈的試驗是這一計劃的高潮,研制烈火-3導彈是印度增强自身力量的重要步驟,它不針對任何一方。巴那吉認爲,印中友誼現在非常牢固,媒體進行隨意猜測會産生負面作用。 

  印度國防研究與分析所的資深中國問題專家杜達認爲,印度進行烈火-3彈道導彈試驗幷沒有特定目標、特定所指。作爲一個追求大國地位的國家,印度發展彈道導彈是出于自身的安全戰略。印度要建立“路基、海基、空基”三位一體的核打擊體系,以實現最低限度核威懾的目標。烈火-3彈道導彈的開發研制是三位一體核打擊體系中不可缺少的一環,與中國直接挂鈎顯然不妥。 

  分析人士指出,印度導彈發展計劃之所以始終將矛頭指向中國,一方面是因爲中國在多次印巴戰爭中支持巴基斯坦,幷協助巴基斯坦建立自己的導彈力量;幷且在1962年兩國邊境戰爭中以壓倒性優勢迅速擊敗了印度陸軍,使得印度國民對中國抱有潜在敵意。另一方面印度近年來經濟軍事等方面迅速發展,隱藏與中國競爭的態勢,其國內尚有人保留著冷戰的殘餘思想;而且將導彈發展的矛頭指向中國可以削弱歐美國家對印度導彈計劃的擔心,從而獲得較爲寬松的國際環境。(來源:環球時報·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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