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高度集中現象仍然存在
專家們注意到,十七大前後的一係列重要會議,乃至最近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都將“權力過分集中和不受約束”作為著力解決的主要問題之一。
本刊記者採訪的相關專家指出,黨中央雖然一再反對個人說了算,也採取了不少措施,但在一些黨組織內領導者個人集權的問題依然存在。最突出的表現是,鄧小平當年所概括的“以集體領導的外表掩蓋個人專斷的實質”這一痼疾依然如故,在一定范圍內還在加劇。王貴秀教授將其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黨內權力結構和領導體制關係不順。按照黨章規定,黨內權力結構應該是“代表大會-全委會-常委會”,但在實際運行中卻變成了“書記-書記辦公會-常委會-全委會-代表大會”,使黨內權力關係模糊。因此,應積極探索修改地方黨委工作條例(試行)、取消書記辦公會。
民主集中制未盡落實,仍然存在“先民主,後集中”與“先集中,後民主”現象。民主集中制的本義是“民主的集中制”,以與“專制的集中制”相區別。把民主集中制肢解成“民主”與“集中”兩半,以致可以或先或後運行的兩段,是對民主集中制的嚴重誤解。在實踐中,無論是“先民主後集中”還是“先集中後民主”,委員至多只有發言權,只有書記才擁有拍板權。這就破壞了決定重大問題“一人一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使黨的委員會制變成了“一長制”。
在黨的委員會內部,委員的民主權利缺乏制度保障。黨委在實際運行中,往往按書記的意圖作出決定,以致在有的地方常委會上,那些不是書記、副書記的常委幾年來竟然沒有一個人說過一句話,謂之“啞吧常委”現象。十七大提出“完善黨的地方各級全委會、常委會工作機制,發揮全委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作用”,“反對和防止個人和少數人專斷”,旨在解決這個問題。
書記被稱為“一把手”、“班長”不正常。這實際意味著書記在黨內的職務、身份、地位特殊,具有高于其他委員、常委的特權。這是與黨的集體領導體制和黨內民主相違背的一種常見的個人集權現象。全國黨建研究會副會長蔡長水教授表示,在黨內,黨員同志都是平等的,書記就是“黨委書記”或者“黨內主要負責人”。把書記稱為“一把手”,隱含著“下級”對“上級”的示好和奉承,助長了權力的過分集中和不受約束。他同時分析,現在的某些做法比如“一把手負責制”,實際上加劇了“一把手”權力更加集中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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