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申冤
為洗冤,不能死信念支撐8年
京華時報:2007年10月10日,亳州檢察院訴稱,你與被害人代坤家有家族矛盾,遂產生報復意圖,你與李保春預謀後,邀集李超,分別持斧頭、錘、刀,由你帶路來到代坤住處行凶。
代克民:一派胡言,都是刑訊逼供得到的,都是非法證據,我沒殺人!
每次開庭,我都強烈提出五個要求:檢方要說清楚拘留、逮捕我的根據是什麼,提交殺人現場的指紋和遺留物,審訊我們的全程錄音錄像,證人被關押在蒙城縣看守所取證的錄音錄像,同時我要求對刑訊逼供給我的身體帶來的傷害進行傷情鑒定,但這5個要求始終沒有得到回應,他們依然依照非法證據進行枉法追訴及枉法判決。
京華時報:2009年11月25日,亳州中院判處你死刑,聽到這個消息你什麼反應?
代克民:當時他們給我戴了8個月10公斤左右的大腳鐐,我像死屍一樣躺在鋪板上,感到極度絕望,沒有生的希望了。但我又想自己如果真的這樣死了,就真的成了冤案,所以說我不能死,這個信念一直支撐了我8年。
京華時報:案件被安徽省高院發回重審後,亳州中院之後又連續兩次判處你死緩,你沒絕望嗎?
代克民:沒有,因為我沒有殺人,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我要上訴,我相信案件的事實會大白於天下,我也相信法律會還我一個清白。
談獲釋
疾病纏身,盼冤案製造者受到追究
京華時報:今年1月10日,你被亳州中院改判無罪,但你並沒有立即回家。你不想回家?
代克民:宣判後,我本來打算立即回家給已故的老母親上墳燒紙,聊表寸心,但政府安排大概10個人把我和李保春、李超帶到淮南,洗澡後換上政府買的新衣服,午飯後把我們拉到合肥濱湖醫院。
京華時報:到醫院幹什麼?
代克民:他們給我做了腦部CT、腰椎間盤CT、心電圖等檢查,檢查出腦梗塞、腰椎間盤突出、心臟病、高血壓。在醫院治療了10天左右,主要是吊水、吃藥。在我們的再三要求下,1月22日,我們回到了家中。但是,我發現我基本喪失了性能力。
他們出錢給我們做檢查、住院,實質上還是為了避開媒體。我女兒代金鳳在合肥陪著我,她的手機也被政府人員收走了,不讓我們與外界聯繫。
京華時報:回家這段時間,你主要做些什麼?
代克民:最近主要是我的學生和親戚來看我,安慰我。鎮裡的領導也來過,讓我調整好心態,養好身體。我每天早上起床後打掃院子,有時候到操場走走,有時候在凳子上一坐就是一兩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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