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5日電/日前,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及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關於深入推進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加大企業監管力度、源頭管控力度、查處懲戒力度、保障服務力度及宣傳和規範執法力度,確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所有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更新退出。7月1日起,禁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駛入高速公路。
根據《通知》,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整車物流企業的監督檢查,全面核查不合規車輛更新退出計劃執行情況與新車購置情況,引導本地區整車物流企業更多使用鐵路、水路運輸,提高乘用車長途運輸中的鐵路、水路運輸比例。
為加大源頭管控力度,《通知》要求,強化對乘用車集中裝車點、物流場站、乘用車製造企業生產廠區的監督檢查,發現不合規車輛運輸車未在申報系統申報、與申報信息不符、超出退出期限的,依法對車輛駕駛人及物流場站進行處罰,交通運輸部將取消違規整車物流企業所有不合規車輛的過渡期。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督促轄區內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對車輛運輸車掛車進行核查比對,對未在申報系統申報的、超出退出期限的不合規車輛運輸車予以勸返。
《通知》明確,加大查處懲戒力度。對不合規車輛運輸車,將使用“車輛運輸車治理”App或“12328”微信公眾號對不合規車輛運輸車掛車退出期限進行核查。對於超出退出期限或未在申報系統申報的不合規車輛運輸車,從5月21日起,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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