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無論是用電腦,還是翻卷宗,只要一抬頭,就能看到桌子最高處、嵌在透明台牌裡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十二條禁令”》。
手握一“槌”定音的權力,便要遵守與之相應的紀律,否則公平便岌岌可危。這方面,周春梅毫不含糊。
此前相關報道顯示,向某為了實現自己的訴求,案子從勞動仲裁到一審、二審,多次找到同學兼老鄉的周春梅,要求她利用高級法院法官的身份向下級法院打招呼。對向某的各種請托,周春梅予以明確拒絕。
向某在一審、二審均敗訴後,向湖南高院申請了再審。案子正好分到周春梅所在的審判監督第一庭。
拎著財物,向某再次找到了周春梅。而周春梅,也再次堅決拒絕了“打招呼”。
直到法庭依法駁回向某的再審申請,案子辦結一段時間後,周春梅才告訴負責審理案件的法官蔣琳,案件的當事人是自己的同學兼老鄉。“她沒什麼道理,找我好多次,要求我向一、二審法院打招呼,搞完了我才跟你講這個事。”
作為從湘西大山裡走出的省高院法官,周春梅是鄉裡鄉親的驕傲。但與此同時,想找周春梅“打招呼”的人也不在少數。為此,周春梅和家鄉人約法三章,“為案子說情請托請不要敲我家的門”,令很多人誤會她“不通人情”“死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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