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2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10月12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蔣明磊、李常偉盜掘古墓葬一案並當庭宣判,被告人蔣明磊、李常偉犯盜掘古墓葬罪,均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二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4月底,被告人蔣明磊、李常偉經網上聯絡預謀盜墓,並選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臨安吳越國王陵作為盜掘目標。同年5月初,蔣明磊、李常偉從福建趕至杭州市臨安區,對盜掘目標進行踩點,在臨安區租房作為窩點,併購買盜墓工具。二人晝伏夜出,採用攀爬圍牆、工具挖洞等方式盜掘吳越國王陵並盜得大量、各類珍貴文物。後通過劉丹(另案處理)等人銷贓非法獲利並分贓。案發後被盜文物均已追回。2020年5月23日,蔣明磊、李常偉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公安機關依法凍結、查封、扣押蔣明磊、李常偉的贓款贓物一批。
本案已於8月23日召開庭前會議。在今天的遠程視頻庭審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辯護人依法進行了辯護。被告人蔣明磊、李常偉對指控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蔣明磊唯對分贓數額及部分涉案財物處置提出異議;蔣明磊的辯護人認為蔣明磊主觀惡性不深,李常偉的辯護人提出李常偉作用相對較小,二辯護人均以涉案文物已全部追回、二被告人系坦白且自願認罪等為由請求從輕處罰。二被告人在最後陳述階段均表示認罪。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蔣明磊、李常偉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其行為均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且盜掘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墓葬,竊得大量珍貴文物。蔣明磊、李常偉盜掘古墓葬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為惡劣,依法應予嚴懲,雖然二被告人歸案後能夠坦白罪行並認罪,經公安機關全力追贓悉數追回本案被盜文物,但不足以對二被告人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同日,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法院對關聯案件被告人唐冬、劉丹等十人倒賣文物、敲詐勒索、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分別判處唐冬、劉丹等十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個月至三年不等,並處罰金,追繳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