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0日電/新華社報導,12月30日,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明國平、明珍珍等39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查明了哪些犯罪事實?起訴階段證據審查情況如何?這起涉外刑事案件為何由我國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有關辦案人員回應辦理明家犯罪集團案件熱點問題。
檢察機關查明了哪些犯罪事實?
檢察機關經依法審查查明:長期盤踞緬北果敢的明家犯罪集團,利用其家族在果敢地區的影響力,發展並依託武裝力量,在果敢老街等地設立多個產業園區,招攬、吸引“金主”入駐園區,為各園區“金主”犯罪集團大肆實施犯罪活動提供武裝庇護。
明家犯罪集團指揮武裝力量,庇護電詐犯罪集團實施跨境電信網絡詐騙,詐騙數額達數十億元;伙同電詐犯罪集團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造成多名中國公民死亡;武裝庇護賭博犯罪集團開設賭場,供中國境內公民網絡賭博及組織中國公民出境賭博,賭資達數十億元;武裝庇護他人組織中國籍婦女出境賣淫;向包括中國公民在內的人員販賣毒品。
溫州檢察機關介紹,明家犯罪集團及其關聯犯罪集團成員特別眾多、高達數千人。其中,明家犯罪集團及其關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部分重要成員、造成中國公民死亡的主要責任人員共39人作為主案,由溫州市檢察院辦理,其中16人為緬甸籍。其他數千名犯罪嫌疑人在溫州市各基層檢察院及全國多地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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