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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院深夜裁定釋放蘇治芬但限制住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1-15 00:46:29  


  中評社台北11月15日電/雲林縣長蘇治芬涉嫌收賄弊案,昨天下午被雲林地檢署提起公訴,因絕食而住院的蘇治芬在遭起訴後,立刻被提押到雲林地方法院召開送審庭,合議庭法官於昨天深夜十一時三十分裁定當庭釋放蘇治芬,但限制住居、限制出境。

  中央社報道,蘇治芬因涉嫌璟美垃圾掩埋場收賄弊案,於十一月四日清晨遭檢方拘提後,因自認並未涉及不法而拒絕交保,雲林地方法院最後裁定收押,蘇治芬為了表示清白,在進入雲林二監看守所後展開絕食抗議,並二度被強制就醫。

  檢察官在偵辦蘇治芬涉嫌收賄案時,又發現“案外案”,查出蘇治芬另涉及長庚醫院雲林分院大樓增建收賄弊案,涉嫌收受承包商提供的新台幣一千六百萬元,再轉行賄雲林縣議會副議長沈宗隆,希望透過沈宗隆打通關節,請議員們不要質詢長庚醫院大樓工程的相關議題。

  雲林地檢署昨天下午將兩案一併提起公訴,具體求處蘇治芬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八年,並追繳不法所得新台幣二千一百萬元;同案被告沈宗隆(目前滯留境外)則求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褫奪公權八年,追繳不法所得一千六百萬元。

  地檢署起訴蘇治芬後,雲林地方法院原本預定昨晚九時召開送審庭,後來延到九時四十分才開始審理,關心蘇治芬的支持者聚集在地方法院前,希望了解蘇治芬是否續押、交保或無保開釋。

  全案由合議庭審判長吳福森、法官李淑惠、黃楹榆等三人開庭審理,昨天深夜十一時三十分由審判長吳福森宣布當庭釋放,但限制住居、限制出境。蘇治芬的支持者聞訊後,歡欣鼓舞,紛紛報以掌聲。蘇治芬當庭獲釋後,將前往醫院進行身體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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