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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朱立倫岳父的基金會 評鑑“立委”表現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09 14:57:58


二十一世紀基金會“口袋國會”舉行“一期E監督:立法不立法!委員忙什麼?”記者會。(中評社 王宗銘攝)
  中評社台北5月9日電(記者 王宗銘)台灣財團法人二十一世紀基金會去年創設網站“口袋“國會”(http://口袋“國會”.tw),今天上午舉行“一期E監督:立法不立法!委員忙什麼?”記者會,第一次發表“立委”表現分析。提案量前五名分別是親民黨李桐豪、國民黨江惠貞、國民黨蔡正元、民進黨李俊俋、國民黨羅淑蕾。

  二十一世紀基金會董事長高育仁曾任“立委”、台灣省議會議長,為新北市長朱立倫的岳父。該基金會執行董事高思博則是高育仁的兒子。

  今天的記者會由高思博與夫人、該基金會副執行長暨研發長周韻采主持。高思博表示,口袋“國會”第一次分析“立委”表現主題是第四會期總體檢,針對“立委”法案推動表現,從“立委”的法律提案總量、法律全文主提案量、法律部分條文修正提案量三個不同指標來加以分析,重視量也重視比例。

  周韻采指出,在第四會期中,扣除正副院長與被解除職務的親民黨“立委”林正二等三人,110位委員共提出776案,平均值為7.1案。其中,共有33位委員其提案總量大於等於平均值(佔全體30%),77位提案總量低於平均值(佔全體70%),且其中有14位全會期沒有提案表現。

  提案總量排名前五名的“立委”,分別是:
  No1.李桐豪(65,親民黨,不分區)
  No2.江惠貞(52,國民黨,區域)
  No3.蔡正元(35,國民黨,區域)
  No4.李俊俋(29,民進黨,區域)
  No5.羅淑蕾(25,國民黨,區域)

  在第四會期中,110位委員共提出43案的法律全文主提案,平均值為0.4案。代表委員在法律全文主提案的著力偏低,平均每位委員不足1案。第四會期中僅有26位委員提出法律全文主提案,佔全體24%。其餘84位委員完全沒有法律全文主提案表現。

  有法律全文主提案表現的委員名單如下:
  No1. 邱文彥(8,國民黨,不分區)
  No2. 田秋堇(3,民進黨,不分區)
  No2. 江惠貞(3,國民黨,區域)
  No2. 王育敏(3,國民黨,不分區)
  No5. 林淑芬(2,民進黨,區域)
  No5. 翁重鈞(2,國民黨,區域)
  No5. 廖正井(2,國民黨,區域)
  No5. 鄭麗君(2,民進黨,不分區)
  No5. 賴士葆(2,國民黨,區域)
  No10.丁守中(1,國民黨,區域)
  No10.何欣純(1,民進黨,區域)
  No10.吳育仁(1,國民黨,不分區)
  No10.吳宜臻(1,民進黨,不分區)
  No10.李昆澤(1,民進黨,區域)
  No10.林佳龍(1,民進黨,區域)
  No10.邱志偉(1,民進黨,區域)
  No10.姚文智(1,民進黨,區域)
  No10.陳其邁(1,民進黨,不分區)
  No10.陳雪生(1,無黨籍,區域)
  No10.陳學聖(1,國民黨,區域)
  No10.劉建國(1,民進黨,區域)
  No10.鄭汝芬(1,國民黨,區域)
  No10.盧秀燕(1,國民黨,區域)
  No10.盧嘉辰(1,國民黨,區域)
  No10.謝國樑(1,國民黨,區域)
  No10.蘇清泉(1,國民黨,不分區)

  此26位法律全文主提案表現高於平均值的委員,其中14位為國民黨,11位為民進黨,1位為無黨籍。進一步來看,這14位法律全文主提案表現高於平均值的國民黨委員,佔全體國民黨委員22%。這11位民進黨委員,則佔全體民進黨委員28%。此26位法律全文主提案表現高於平均值的委員,18位為區域“立委”,佔全體區域“立委”23%,8位為不分區“立委”,佔全體不分區“立委”26%。

  從法律全文主提案的當期通過率來看,第四會期有提案的26位委員當中,僅有謝國樑委員的法律全文主提案在當期通過三讀,當期通過率為100 % (謝國樑委員只提一案,所提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其餘25位委員第四會期的法律全文主提案均尚未完成三讀,當期通過率為0%。

  口袋“國會”發布第四會期觀察時也回顧第一至第四會期委員法律全文主提案的綜合表現。從法律全文提案量與通過率來看,110位委員四個會期以來共提出274案的法律全文主提案,平均值2.4案。可說委員在法律全文主提案的著力偏低,平均每位委員兩年來只有提2案。且274案中,只有12案完成三讀。

  此外,若從跨會期法律提案量與通過率前十名的委員名單來看,僅有江惠貞(國民黨,區域)、林淑芬(民進黨,區域)兩位委員跨會期全文提案量與通過率同時上榜,有質與量兼具的表現。

  法律部分條文修正提案量,在第四會期中,110位委員共提出733案的法律部分條文修正案,平均值為6.7案。110位委員之中,有38位委員的法律部分條文修正提案量大於平均值,佔全體35%。其餘72位委員的提案量低於平均值,佔全體65%。且其中有14位委員完全沒有提案。

  法律部分條文提案總量排名前十名的“立委”,分別是:
  No1. 李桐豪(65,親民黨,不分區)
  No2. 江惠貞(49,國民黨,區域)
  No3. 蔡正元(35,國民黨,區域)
  No4. 李俊俋(29,民進黨,區域)
  No5. 羅淑蕾(25,國民黨,區域)
  No6. 賴士葆(21,國民黨,區域)
  No7. 李昆澤(18,民進黨,區域)
  No8. 王惠美(17,國民黨,區域)
  No8. 林佳龍(17,民進黨,區域)
  No10.尤美女(16,民進黨,不分區)
  No10.蔣乃辛(16,國民黨,區域)

  而上述法律部分條文提案量前十名的“立委”,其中又有四位:江惠貞(3,國民黨,區域)、賴士葆(2,國民黨,區域)、李昆澤(1,民進黨,區域)、林佳龍(1,民進黨,區域)的法律全文主提案表現也高於平均值。

  法律部分條文修正提案表現大於等於平均值的37位委員中,17位為國民黨籍,19位為民進黨籍,1位為親民黨籍。進一步來看,17位法律部分條文修正提案表現大於等於平均值的國民黨委員,佔全體國民黨委員27%。此19位法律部分條文修正提案表現大於等於平均值的民進黨委員,佔全體民進黨籍委員49%。

  若以區域或不分區“立委”來看,此37位法律部份條文修正提案表現高於平均值的委員,26位為區域“立委”,佔全體區域“立委”33%;11位為不分區“立委”,佔全體不分區“立委”35%。區域與不分區“立委”在法律部分條文修正提案的表現相當。

   透過多元指標的觀察,在第四會期中蔣乃辛委員(國民黨,區域)在法律提案量、通過率及質詢皆名列前茅,可謂第四會期表現質量並重的最優“立委”。此外,李桐豪委員(親民黨,不分區)、林佳龍委員(民進黨,區域)、邱志偉委員(民進黨,區域)、賴士葆委員(國民黨,區域)等四位委員,也同時在提案、質詢等指標中有三個指標名列全院前十名。

  若再納入跨會期的法律全文提案量與通過率兩項指標,江惠貞委員(國民黨,區域)、林淑芬委員(民進黨,區域)、邱文彥委員(國民黨,不分區)、尤美女委員(民進黨,不分區)等四位委員,因提案表現名列全院前十名,整體表現優異。特別是江惠貞委員與林淑芬委員的跨會期法律全文提案通過率也相對出色。

  空中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允傑對此評論表示,他肯定二十一世紀基金會口袋“國會”位民眾扮演看門人角色,重要意義在於為認真的“立委”按個讚。

  李允傑說,從此分析中可以看到,北部都會區“立委”提案的量與質比南部需要多跑紅白帖場的“立委”要好一點;原本被期待在法案有更重角色的不分區“立委”並沒有跟區域“立委”有顯著差異,法案推動的專業表現不如預期;民生法案偏低;另外,此分析可作為黨團儲備幹部人才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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