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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郭台銘收購連署書的北投溫泉大亨一審判2年。全案可上述。(中評社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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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6月28日電/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2023年9月時,替2024大選候選人郭台銘收購連署書,後遭人舉發、法辦,陳偵訊時認罪,士林地院日前依連署行賄罪,判陳仲明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5000萬、另支付公庫2000萬,法治教育10場,全案可上訴。
其他跟陳一起進行收購的沈女等12人,各判處1年1個月至2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萬至350萬,支付公庫10萬至10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2至10場,犯罪所得與工具沒收,石姓男子被控違法蒐集民眾個資,判處5個月得易科罰金。
“中選會”去年9月18日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名單;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於10月間於全台各地發動連署。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經營溫泉飯店的陳男等人,涉嫌於2023年9月19日至10月19日間,為助郭台銘通過連署門檻,自某處取得資金、大量空白連署書及連署用章,與其他共犯一同委託他人以500元為對價,向不特定連署人收購連署書。
此外,從事停車場管理員的石男從臉書(Facebook)搜尋下載不知情民眾的身分證等個人資料,並偽造連署書,藉此從陳男等人獲取收購連署書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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