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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一的民眾接受憲法法庭“立院職權修法”釋憲判決,四成三不接受。(照片:台灣民意基金會提供) |
中評社台北11月18日電/台灣民意基金會18日早上發表民眾對“國會”改革立法”“釋憲”結果的態度”民調顯示,三成一可接受“憲法”法庭“立院”職權修法”“釋憲”判決,四成三不接受,也就是說,多數民意不接受“憲法”法庭“國會”改革立法”“釋憲”判決。
民調詢問,“司法院”“憲法”法庭,10月25日,針對“國會”改革立法“釋憲”做出判決:“部分合憲,部分“違憲”,但實際上絕大多數“國會”改革主張都被宣告“違憲”。請問您接不接受大法官這樣的判決?”結果顯示,12.6%非常接受,18.5%還算接受,23%不太接受,20%一點也不接受,13.4%沒意見,12.5%不知道、拒答。
換句話說,最新民意顯示,二十歲以上台灣人中,三成一可接受“憲法”法庭“立院”職權修法”“釋憲”判決,四成三不接受。不接受者比能接受者多12個百分點。也就是說,多數民意不接受“憲法”法庭“國會”改革立法”“釋憲”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