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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今天下午離開家門赴台北地方法院出庭。(中評社) |
中評社台北12月29日電/台灣台北地方法院29日下午開庭審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接押庭,檢方強調就算1億元具保及電子腳鐐也無法防止串供,柯文哲是民眾黨主席有實質影響力,況且柯的祕書“橘子”許芷瑜逃亡在外,有可能柯會與她串供,請求法官再度羈押27日獲得交保,被求刑28年6個月的柯文哲。
《中時電子報》報導,檢察官林俊廷指控“小沈1500”的工作紀錄內容,柯文哲至今都沒有解釋,且對於是否有指示祕書“橘子”許芷瑜逃亡,柯也不解釋,檢方還拿出三立新聞報導,指有議員曾示警“橘子”許芷瑜處理政治獻金是違法,柯文哲也知情,柯如果交保,恐會串供。檢方陳述完後,審判長江俊彥諭知休庭10分鐘後,再由律師進行答辯。
審理本案的北院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及陪席法官楊世賢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除偵查中200萬元,加保800萬元、彭振聲500萬元交保、沈慶京4000萬元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檢方抗告後,高院由審判長王屏夏、陪席法官楊明佳、受命法官潘怡華組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其中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圖利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被告4人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合議庭指出,北院裁定對於被告4人無羈押必要性乙節,未就其衡量事項為必要說明,復未具體說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被告4人逃亡,理由實屬不備;北院諭知之具保金額,與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亦未見原裁定妥適說明,撤銷發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