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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修黨產條例逕付二讀 黨產會:深切遺憾
http://www.CRNTT.com   2025-12-02 17:00:01


黨產會。(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2月2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游顥等人提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將“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立法院”會2日將草案逕付二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回應表示,深切遺憾;儘管名義上“救國團”曾經隸屬於“國防部”,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舊於2024年8月1日的判決中,認定“救國團”曾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無誤。

  “救國團”被黨產會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游顥等人提出《黨產條例》修正草案,在“附隨組織”的定義中增訂“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國民黨、民眾黨團今天在“立法院”會中,以人數優勢將草案逕付二讀。

  黨產會2日透過新聞稿表達深切遺憾,黨產會指出,自2016年“立法院”通過《黨產條例》,依法成立黨產會並調查“救國團”以來,已歷9年餘。“救國團”對於黨產會認定其曾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以及將其不當取得財產收歸“國有”的兩項處分,均提起訴訟,相關案件正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黨產會表示,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儘管名義上“救國團”曾經隸屬於“國防部”,但北高行依舊於2024年8月1日作成的2018年度訴字第1227號判決中,認定“救國團”曾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無誤。

  黨產會提到,假設“救國團”如其所宣稱一般,“曾隸屬於‘國家’機關即不可能為任何組織之附隨組織”,試問在“救國團”脫離“國防部”的隸屬關係後,為何不曾歸還“國家”賦予“救國團”執行任務的剩餘財產;在歷經數年的調查過程與訴訟中,“救國團”始終未曾針對黨產會依據政府、國民黨相關檔案、史料所做,認定國民黨以其執政的優勢,為“救國團”不當自“國家”取得財產部分,做出合理的反駁。

  黨產會強調,在歷經數年的調查與訴訟期間,不斷發現“救國團”參與各種“黨國”威權時期的校園監控活動的證據。證據顯示,“救國團”協調軍訓教官,對大專校園師生、社團進行長期的監控,“救國團”對於此類活動,歷年來皆以年代久遠查無資料等說詞迴避責任。敬請社會各界大眾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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