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8日電/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馬來西亞將從9月1日起,對出境旅客徵收8林吉特至150林吉特(1馬來西亞林吉特≈1.68人民幣元)不等的離境稅。
馬來西亞政府於7月31日頒布憲報,闡明所有乘搭飛機前往東盟國家的旅客須繳付的離境稅,分別是經濟艙8林吉特,以及非經濟艙50林吉特。前往非東盟國家的離境稅則是經濟艙20林吉特,非經濟艙150林吉特。
根據憲報,沒有繳付離境稅的旅客,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萬林吉特或監禁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
馬來西亞2019年離境稅法案2019年4月在國會下議院三讀通過。法案闡明,離境稅只適用於在馬來西亞機場乘搭飛機出境的人士。國內航線無須繳交離境稅,在馬來西亞機場轉機時間不超過12個小時的乘客也可豁免。
另據財政部長林冠英在7月31日發出的通令,24個月以下或兩歲的幼童同樣豁免繳交離境稅。根據離境稅法令,財長有權決定離境稅的數額,以及豁免離境稅和退款的條件。
不過,相關的任何決定或修改,必須獲得內閣同意,並提呈國會辯論通過,以及頒布憲報才能生效。
(來源:中國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