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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政府放寬 金控可在大陸間接投資20%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3-12 12:28:39  


  中評社台北3月12日電(記者 鄒麗泳)322大選前,台灣“行政院會”今天再度釋放兩岸政策大利多,通過放寬“金控公司及海外子銀行投資大陸地區銀行”,並放寬銀行OBU、海外分支機構辦理兩岸金融業務範圍。“金管會金融局副局長”鍾慧貞在院會後的記者會中表示,未來台灣金控公司及銀行的海外子銀行將可投資大陸地區,投資上限為20%。

  她強調,原本投資大陸地區在銀行屬禁止類,現今投資大陸地區在20%以下者變成一般類,須要俢法或修改行政作業程序,“財政部、經濟部”等相關部門將在一個星期內作業完成。

  至於,海外子銀行涉及跨境監理問題,“金管會”也許可海外子銀行的所在地及大陸金融監理機構及台灣,建立三方金融監理合作機制;萬一發生銀行重大財務虧損,第三國的監理機關應負最大責任。

  在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支機構辦理兩岸金融業務範圍方面,鍾慧貞示,政府具體放寬四大業務範圍。一,對大陸台商授信的上限比率不再區分有無擔保品。她說,現行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支機構對大陸台商授信不得超過其資產淨值30%,無擔保不得逾10%,這樣的規定將取消,不再區分有無擔保品,授信風險由銀行自行管控。

  二、辦理大陸地區境內交易產生的應收帳款收買業務。三、對外商企業在大陸地區的分支機構辦理授信業務。四、收受境內股票、不動產及其他新台幣資產為擔保品,未來OBU及海外分支機構辦理大陸台商授信得收入股票、不動產或副擔合品等。

  台灣“行政院長”張俊雄表示,開放銀行直接登陸,有待兩岸協商金融監理合作事宜,透過金控公司及海外子銀行投資大陸地區較為可行,也可以將風險與台灣母銀行區隔開來,可協助台商金融服務並台灣銀行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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