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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修改共同作戰計劃 應對朝鮮半島突發戰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1-11 14:42:44  


  中評社香港11月11日電/日本《讀賣新聞》11月11日報道,日美兩國官員正在著手改訂此前制訂的“共同作戰計劃”,以應對朝鮮半島突然爆發戰爭的情況。為應對朝鮮可能的“突發情況”,日美兩國進一步細化了“共同作戰計劃”,明確了戰時的分工、操作流程等細節問題。

  《讀賣新聞》10日從多位政府人士處獲悉,本次日美兩國政府主要確認了十個方面的內容。第一,選定了在戰爭期間美軍可以使用的日本飛機場、港口;第二,日本政府如何在戰爭期間進行空中管制,如飛行限制等;第三,負傷美軍士兵的治療和運送問題,日本提供醫療支援的相關計劃;第四,日本政府如何處理美軍逮捕的戰俘問題;第五,關於美軍和日本自衛隊優先利用電波問題的調整;第六,美軍遭受化學、生物、放射性物質、核武器攻擊時的應對策略;第七,日美兩國共同享有對方的戰爭情報;第八,日方優先維護美方使用的防衛設施;第九,日美雙方在後方補給問題上相互支持;第十,關於陣亡戰士和失蹤士兵的處理問題。

  據知情人士透露,關於第一個問題,日本同意根據戰爭的程度和規模,將日本本土約30個民間機場、港口提供給美軍使用。根據協議內容,日本政府已經明確各省廳在醫療支援、電波使用、生化核武器攻擊等問題上的分工。根據計劃,本次磋商將於2009年秋全部結束。

  2006年到2007年間,美國和日本已經進行過第一次磋商,但是兩國政府對“共同作戰計劃”的存在一直矢口否認。此次磋商為第二輪,因為對金正日健康問題、朝鮮半島局勢突然惡化的擔心,日美兩國開始改訂“共同作戰計劃”,添加了更全面、完整的內容,以應對突發戰爭。

  《讀賣新聞》稱,“共同作戰計劃”并不局限於朝鮮半島爆發戰爭的情況,而是適用於任何在日本周邊、即東亞地區發生的戰爭。根據日本1999年制定的《周邊有事法案》,中國台灣地區也被納入這一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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