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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炒作擁核武論 日本和平憲法名存實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05 10:58:27  


日本空自隊員指引E-2C預警機就位。(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6月5日電/香港《大公報》5日發表署名文章說,日本多年來積極尋求加強其軍事力量,以便在區域及全球問題上扮演更重要角色。它竭力擴軍,展現其現代化軍事強國,圖謀向外擴張,令日本“和平憲法”蕩然無存、名存實亡。 

  2009年5月25日,日本媒體報道,日本決定放寬武器出口禁令,以便能和其它國家進行合作,展開更多的武器開發與生產計劃。《日本新聞》指出,新措施將“允許日本輸出武器,給那些和它合作開發武器的國家”。“此一決定的目的在於,通過進一步同美國及歐洲合作,聯合開發與生產主要武器,如新一代戰鬥機”。 

  日本國會在1967年通過無武三原則法案,規定日本不可向處於紛爭的國家、“共產國家”以及聯合國禁止出售武器的國家輸出武器。這三個原則在1976年緊縮,禁止日本對所有國家輸出武器。到了1983年,在美國大力要求下,日本決定放寬條例,准許向美國提供軍事技術。2004年,日本再度修改無武三原則法案,和美國攜手生產導彈防禦系統。現在的新措施,放寬武器出口禁令,由美國擴大到歐洲。 

  研發預警系統 

  根據日本“和平憲法”,日本完全放棄交戰權,不能設立軍事機構,不保有陸海空軍以及其它戰力。但日本不僅有強大的現代化陸海空軍,所謂“自衛隊”,實為現代化正規軍,早從1991年4月起就已跨出國門,遠赴世界各國執行軍事任務,還讓其先進的現代化武器也走出國門,銷往美歐各國。這嚴重破壞了日本“和平憲法”,使其名存實亡。 

  日本多年來積極尋求加強其軍事力量,以便在區域及全球問題上扮演更重要角色。它竭力擴軍,展現其現代化軍事強國,圖謀向外擴張,令日本“和平憲法”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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