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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馬里漁民展示捕撈到的鯊魚。由於生計艱難,很多漁民最後淪為海盜。圖片來源:新京報 |
第一次搶劫,150萬美元
根據過來人的指引,納吉彼選擇在2007年11月的一天晚上出行。那晚,他和11個夥伴帶著GPS和衛星電話,開著兩艘小艇,往北進發在近海找尋落單的漁船。
幾個小時後,在哈豐角附近海域,他們找到了一個目標———一艘並不算太大的船。他們的船逐漸靠近目標,納吉彼扔上去繩梯,開始攀爬。就在這個時候,他們被船員發現了,船上的人想把繩梯弄下來,但在納吉彼拿著槍對天一陣狂掃之後,再沒有人敢輕舉妄動了。最終,納吉彼帶著三個人上了船,“你們被我劫持了!快叫你們船長過來!”
在經過一系列的討價還價後,納吉彼的中間人終於與漁船所在的漁業公司就贖金數額、贖金交割地點等達成了一致,雙方為此耗費了幾天的時間。第一次搶劫,納吉彼一個子兒都沒讓:150萬美元。
海盜也講究信譽
納吉彼的第一次行動可以說相當順利,但不是每一次都能這麼順利。納吉彼說,遇見比較難纏的“客戶”,往往會要求找到一些社會上有地位的人作為第二個中間人。而這個大人物會派出手下和中間人一起去取贖金,然後交到海盜手裡。甚至有的時候,還會有該國駐索馬里大使陪同一起來到海盜窩,看著海盜釋放船只。
這就涉及“信譽”問題。納吉彼們非常明白這樣一個道理:他們要做的不是一錘子買賣,所以,“海盜也要講究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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