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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法庭:出走吉蘭丹州王妃須回到王子身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05 13:02:35  


  中評社北京1月5日電/馬來西亞一法庭日前作出判決,要求聲稱遭到丈夫虐待並逃回家鄉的吉蘭丹州王妃必須返回丈夫法赫裡王子身邊,否則將失去作為王妃的所有權利。

  據馬來西亞《新海峽時報》報道,馬來西亞一法庭於去年12月做出這一判決。法官裁定,吉蘭丹州王妃瑪諾哈拉必須在14天內回到丈夫身邊,否則將喪失為妻的權利以及贍養費等。

  法官同時還裁定,瑪諾哈拉必須在30天內償還欠法赫裡王子的100多萬林吉特(1美元約合3.39林吉特)的債務。

  瑪諾哈拉原是印度尼西亞名模,2008年8月,年僅17歲的她嫁給了31歲的馬來西亞吉蘭丹州三王子特門貢.穆罕默德.法赫裡。據報道,瑪諾哈拉稱婚後一直受到丈夫的性虐待,因不堪忍受於去年逃回了老家印尼。2009年6月9日,瑪諾哈拉對丈夫提出了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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