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中國在艦載機方面需要解決的另一問題則是發動機。中國人以AL-31系列發動機為基礎仿制的WS-10A“太行”發動機的研製工作仍未結束,尚未正式裝備中國海空軍現役戰機。據悉,“太行”發動機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材料不過關,可靠性較低。中國製造的復合材料無論在結構上還是質量上都無法達到美國和俄羅斯的水平。不過,考慮到國產航空母艦的建造進度,中國人在殲-15改進方面仍擁有充足的時間,因此從俄羅斯進口蘇-33並不是必須的。
有消息稱,中國產“太行”發動機的首翻期壽命為500小時,但其一但開始飛行測試便會頻繁出現技術故障。也正因如此,中國的殲-10B和殲-11B上均未裝備“太行”發動機。
此前曾有巴基斯坦空軍官員透露,在巴空軍進口的殲-10A戰鬥機上將不會裝備“太行”發動機。這一消息意味著,巴基斯坦軍方可能會為其進口的殲-10A配備價格較為昂貴但卻更加可靠的俄制或西方產發動機。
除此之外,殲-15的飛行控制系統也存在著嚴重問題。專家們指出,殲-15的飛行控制系統是以殲-11B的為基礎研製的,而後者自身的可靠性就不高。因此,殲-15在今年開始的試飛過程中有可能會遭遇一系列問題。
中國的航母計劃已持續了20餘年。為了掌握製造經驗,中國曾購買過多艘國外退役的航母,包括澳大利亞的“墨爾本”號和前蘇聯建造的“瓦良格”號、“明斯克”號與“基輔”號。不過,為了建造國產航母,中國的技術人員必須解決一系列極其複雜的技術問題,其中也包括使各種艦載設備和作戰系統互不干擾地運行。因此,中國還將被迫向俄羅斯和烏克蘭求購部分艦載設備。
俄羅斯世界武器貿易分析中心曾預測稱,中國將在2020年之前建造4-6艘排水量約6.5萬噸的中型航母(與“瓦良格”號相當)。而未來的中國海軍航母編隊將會被部署在南中國海和東海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