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9日電/一方說有害,一方說無毒,多年來食品安全信息公佈的不規範,使得公眾面對食品安全事故時常常莫衷一是。為改變這類現象,中國制定印發了《食品安全信息公佈管理辦法》。
新華社報道,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在9日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介紹,這一管理辦法是衛生部會同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共同制定。管理辦法的出台將有利於加強各有關部門的密切協作,使信息分類更加明晰、發佈主體更加明確、公佈的內容更加科學規範並具有可操作性。
根據管理辦法,食品安全信息分為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公佈的信息和各監管部門日常監管信息。衛生部負責國家食品安全總體情況、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信息和其他重要食品安全信息的統一發佈。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影響僅限於其轄區的食品安全相關信息的統一發佈。各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各自職能依法發佈日常監管信息。
管理辦法還規範了食品安全信息公佈機制,明確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的信息公佈管理制度,要通過政府網站、公報、發佈會、新聞媒體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佈食品安全信息,逐步建立統一的信息公佈平台。同時要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實現食品安全信息發佈制度化、規範化。
管理辦法中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報與會商制度,明確了各級、各部門建立信息通報的機制,明確信息通報形式、通報渠道和責任。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在公佈重要食品安全信息前,應召開會議進行會商。
管理辦法還要求,食品安全各監管部門應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及時反應,及時發佈權威信息,第一時間解疑釋惑,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佈的時效性、科學性和準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