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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房貸限制 給付不得超過日常總收入28%
http://www.CRNTT.com   2011-06-10 09:45:43


  中評社香港6月10日電/美國的消費者貸款極為浮濫,去年為購屋申請抵押貸款的人,大多把三分之一以上所得用於繳付房貸和其它債務。為了遏制這種情況,聯邦提出建議,希望使這些貸款者更難獲得成本最低的抵押貸款。

  “華盛頓郵報”說,這項計劃附在一項為防止法拍屋危機重演所擬定的更廣泛提案裡,並可能使不符合若干條件的貸款者面對較高的利率和費用。新規定包括貸款者必須繳付20%頭款,才能獲得成本最低的抵押貸款。

  自從政府在3月間提出這項計劃以來,強制規定頭期款的條款最受注意,可是追蹤房市情況的專家說,債務限制對貸款者影響可能同樣大。

  穆迪分析學機構首席經濟學家詹狄(Mark Zandi)說:“這是約束力最大的限制,可能有最多貸款者因此無法獲得最優惠利率,並因而退出市場。” 

  新建議不只限制貸款者每個月還債的總額(包括信用卡、汽車貸款和學生貸款)不得超過收入的36%,房貸給付也不得超過每月所得的28%。

  美國去年貸款購屋的人,幾有五分之三不符合這種限制。另一項聯邦分析也顯示,2009年由房利美和房地美承購房貸的購屋者,有一半以上不符合新規定中的一項或兩項。

  最近的金融危機主要就是由房貸擔保的證券所引發,而新建議希望確保這類證券擁有高質量貸款做擔保,因此規定銀行必須保留它們發行的部分房貸證券,不能全部轉售。

  向符合債務限制等嚴格規定的貸款者提供的貸款,可以豁免這種限制。銀行主管宣稱保留部分貸款的成本很高,並將迫使它們提高規費和利率,把成本轉嫁給貸款者。

  新法規不適用由聯邦住宅管理局、房利美和房地美等聯邦機構擔保的貸款。這類貸款目前已占抵押貸款市場的大部分,不過隨著房市恢復正常,政府的角色可望大肆縮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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