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6日電/世界貿易組織(WTO)於9月5日宣布駁回中國關於中美輪胎貿易糾紛案的上訴,認定美國對中國輸美輪胎徵收懲罰性關稅“符合世貿規則”。在這起被視為奧巴馬時代中美貿易摩擦第一案的“中美輪胎特保案”裡,中國再次宣告失利。這一裁決結果再次引發了各方的廣泛關注。
環球時報引述法新社9月6日報道稱,世界貿易組織5日宣布了裁決結果,駁回中國上訴,認定美方行為符合世貿規則。報道稱,在這份長達123頁的裁決報告中,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認定,中國輪胎對美國相關產業造成了損害。
而英國路透社6日的報道稱,美國貿易代表柯克在隨後的聲明中稱,這項裁決是美國的“重大勝利”,特別是對美國的工人與企業來說。他還表示,這樣的結果實現了奧巴馬保護本國貿易的承諾。路透社同時稱,中國對這一仲裁結果表示遺憾,同時要求美國取消關稅以確保公平競爭環境。中方稱,美國並沒有減少進口輪胎,“輪胎特保案”僅僅是把中國“推出了市場”。中國駐世貿組織代表團在聲明中明確指出,美國的行為扭曲了國際貿易,意圖是轉嫁國內政治壓力。
中國輪胎“特保”路一波三折
“中國輪胎特保案”被視作奧巴馬時代中美貿易摩擦第一案。從美國總統奧巴馬宣布對中國輪胎徵收懲罰性關稅的決定至今,已歷時兩年。
據了解,2009年初,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起訴中國對美國市場進行輪胎傾銷。2009年6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建議,對中國出口到美國的乘用車與輕型卡車輪胎連續3年分別加征55%、45%和35%的從價特別關稅。2009年9月該提案獲美國總統奧巴馬批准,最終確定懲罰性關稅稅率為第一年35%,第二年30%,第三年25%。
對於美國政府的反傾銷法案,中國隨即向世界貿易組織提起上訴。2010年12月,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公布了專家組報告,認為美國做法與世貿規則沒有衝突。對這一結論,中方表示不滿,並於2011年6月向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提出上訴,要求對專家組報告進行審議。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是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最高權力機構,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直至2011年9月5日,上訴機構公布了裁決報告,結果依然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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