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媒體稱,該國在核潛艇相關領域擁有一定工業基礎和技術儲備。在核能領域,日本通過民用核反應堆回收和海外採購,已儲備47噸分離鈈。在船舶製造領域,日本具備建造千噸級潛艇的能力。在武器系統領域,日本正推進射程1000千米的12式反艦導彈潛射版本和垂直發射系統研發。不過,日本發展核潛艇仍面臨法律和輿論等方面的制約。日本《原子能基本法》明確規定核能僅限和平用途,戰後確立的“禁止核能軍事化”政策框架,對日本政府決策方向和公眾認知影響較大。即便專家小組呼籲打破慣例,相關政策的實質性調整短期內也難以實現。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日本在武器裝備領域動作頻頻,從改造出雲級直升機驅逐艦、研發多種無人作戰平台、建造新型“宙斯盾”驅逐艦,到推進高超聲速導彈研發和12式反艦導彈遠程化升級,如今進一步將觸角延伸至水下作戰領域,甚至觸及核能軍事化應用。這些動向對地區安全穩定構成挑戰,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和警惕。
來源:中國國防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