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總參謀部電告各戰略區領導人,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議,全軍實行精簡整編,將全軍總人數由550萬縮減至400萬。
1951年2月1日,總參謀部向全軍頒布《內務條令(草案)》、《隊列條令(草案)》和《紀律條令(草案)》。
1955年9月,人民解放軍開始實行軍銜制度。27日,授予元帥和將官軍銜及勛章典禮在北京隆重舉行。
1982年9月16日,中央軍委決定,在北京、沈陽軍區進行編組集團軍試點。
1985年5月23日至6月6日,中央軍委召開擴大會議,決定裁減員額100萬。
1985年6月14日,中央軍委頒布《合併大軍區》命令,將11個大軍區調整合併為7個大軍區。
1988年10月1日,人民解放軍實行新的軍銜制度。
1990年6月,江澤民簽發新一代共同條令頒布全軍施行。
1993年1月,中央軍委確立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
2007年6月,黨中央、中央軍委批准全軍部隊8月1日起換穿07式軍服。
2009年7月,中央軍委頒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