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助於南海問題解決
中國首次啟動海島立法同樣引起了周邊國家的強烈關注。草案剛剛進入一審,駐京的一些國家使館人員,便紛紛打探詳情。日本、馬拉西亞等國更有評論指出,釣魚島以及南沙群島是該法案的對象。
對於外界質疑,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從制度設計和具體內容而言,海島保護法都不涉及海島主權問題,是在主權既定前提下的一部保護海島生態的行政法。”
但有了明確的法律,交涉與抗爭的籌碼勢必增加。
在李金明看來,《海島保護法》的設立從隱性上有助於解決南海爭端:比如中國的漁政船和海監部門巡航能依法得到一定保證,在禁漁區若有外國漁民捕魚中方也可以依法驅趕。但他也帶有疑慮:“作為一部國內法,周邊國家對此不一定承認,要是在有爭議的情況下適用該法或許引發新的糾紛和摩擦。”
誠如海洋局有關負責人所言,國家海島發展政策總體要求提出要高水平開發海島海洋資源,逐步形成以海島為依托的第二海洋經濟帶以及加強對邊遠海島實際管轄,積蓄發展潛力和保障國家權益。
其實,周邊國家早就在做海洋方面的相關國內立法工作。日本制定了“孤島振興法”、韓國制定了“島嶼開發促進法”,馬爾代夫、新西蘭等海島國家在相關法律中,也對海島保護與利用活動作出了規定。
“這些國家對海島保護的法律規定十分規範,條款制定非常嚴格、非常細致。”李國強表示,“從這個角度而言,建議我國海島保護法頒布後,有必要制定更為詳細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細則,使海島保護法真正得到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