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艦艇護航費用高 商船使用武器反海盜有困難
主持人:談完了這個問題,我們再來談一些軍事迷比較關注的具體問題。從裝備來說,您認為大型的護航艦有什麼優勢呢?另外又有哪些不足呢?
尹卓:大型護航艦艇比如我們大型的驅逐艦,美國的拳師號兩栖攻擊艦也在那裡做過護航行動,大型艦艇最大的優勢就是適航性好,通信手段完備,可以攜帶直升機,在護航的時候效率很高,適航性好就使直升機的飛行起降效率高,大面積的控制也主要靠直升機,另外發現海盜後快速的反應,應急救援主要靠直升機,因為艦艇是排水性艦艇,起來速度很慢,但是直升機很快就能趕到,最遠像振華號那樣要一個小時,其他的情況基本上半個小時就能趕到,艦員堅持一下直升機就能趕到了。所以直升機起降的效率直接牽扯到護航能不能達到百分之百的安全,這對艦艇的大型化和穩定有關,艦艇有一個跨浪的能力,從這個波峰跨到那個波峰就不會栽下去了,直升機起降的條件就會好得多,安全得多,小艦艇對直升機駕駛員的要求就非常高。
另外雷達高探測距離也會遠一點,一般超過40公里以上,有的甚至高過50公里,這都是大型艦艇才有的條件。還有通信手段,包括衛星通信可以跟家裡聯繫,數據鏈比較完備就比較好,頻段也比較多通信手段也有更好的選擇。缺點就是費用高。維持一個大型艦艇在這個海域四個月的時間非常花錢。大型艦艇油料消耗得多,人員多,各種食品、淡水消耗得也多,電子設備始終在那裡運轉,雷達始終在那裡轉,通信設施在那裡開著,這些設施元器件都是有壽命的,多少個小時運行就要更換,這些元器件都是要花錢的,主機、輔機的小時數也是要花錢的,機械損耗也會使費用高出很多,對靠泊港口要求很高,因為吃水比較深,小港口還靠不進去,還要選比較大的港口靠泊休整,這都是它的不利條件。
主持人:外國研究出非致命性的武器,特別是可以讓商船進行有效還擊,您覺得這種方法在咱們國家可取嗎?
尹卓:一部分可取,一部分不可取,因為我們現在有很多非致命性武器會對人造成永久性傷害。比如有一個激光致盲是暫時致盲還是永久致盲,激光致盲在國際上違法的,但是西方廣泛地配備了這樣的武器,我們和俄羅斯、美國簽的海上安全協定都有明確的條款,互相之間不允許使用激光致盲的設備,就是暫時眩暈的都不允許使用,因為在海灣戰爭的時候英國使用了,實際上就是致盲,有的是暫時性致盲,有的是永久性致盲,雖然是非致命性的,但是國際法是不允許的,這種情況我們是不允許的。還有比如網繩槍,打了以後把你套住讓海盜跑不出來,這種情況我覺得是允許的。還有一些高能微波讓你感到燒灼、疼的受不了,還有一些高壓水龍等等類似的這些,還有噴膠的,這種非致命性武器非常多。但是有些是會對人造成永久性傷害的,包括高能微波武器,有時候表面看不出來,但是會對皮膚內部造成二、三度燒傷,有的會對心臟產生致命性影響,主要就看能量的控制了,這也是很難識別的。
另外國際海洋法對商船帶武器是有限制的,因為商船一旦允許帶武器後,可能就有很多疑問。為什麼商船不讓配武器?一旦可以配武器就沒有限制了,不知道什麼可以帶什麼是不可以帶的。比如我在上個世紀70年代曾經到過柬埔寨,我們風雷號(音)商船去了一次,那是大型的滿噸的,我們上次帶了14.5毫米的高射機槍,這些槍我們當時就是防海盜的,可是當時因為我們的外貿發展得還不是很好,但是阿姆斯特丹很多港口等很多地方都明確規定有武器的商船不讓停泊,因為它有法律依據。商船一但帶了武器以後,14.5毫米可以,但是20毫米炮能不能帶,如果20毫米炮可以帶,25毫米炮、30毫米炮能不能帶?這就沒法限制了。如果肩抗式導彈可以上固定式導彈行不行?北約海麻雀這樣的能不能上?這就和作戰艦艇很難區分了。
另外在今後和平時期,軍艦有權隨時對商船進行臨檢拿捕的,在公海上不是違法行為,只要他認為有依據,但是如果查錯了要對他進行經濟賠償,如果臨檢拿捕有武裝的商船和商船發生碰撞發生海上衝突會不會使用武器?使用武器後致死怎麼辦?這一系列都帶有國際法的問題。所以商船帶武器不是解決反海盜的根本,如果能夠解決商船早就帶武器了。為什麼商船不帶武器?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一旦海盜侵襲,第一位考慮的是船員安全,如果我們用玻璃、水槍都是非致命性的,海盜都知道不會致他死命,但是你用槍炮打了以後,他對你商船的傷害就不是綁著你搶錢了,他就開始殺你了,這種情況就變了性質了。索馬里海盜現在很明確的就是搶錢、搶人,但是最後放掉你的船,他不殺人、不越貨,主要是綁架人質靠贖金維持,這是他的特點。所以我們這次商船基本沒有配備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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