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中國的常規武器研製進入了一個漫長的消化蘇聯技術的時期,雖有部分自主創新,卻因原有技術基礎薄弱而未能實現跨代突破,“文化大革命”的動亂又造成許多科研、生產單位處於癱瘓或半癱瘓狀態。鑒於常規裝備與世界水平的差距拉大,60年代後期中央軍委又強調“師團行動騾馬化”,出現了指導思想的倒退,軍隊的訓練和許多日常工作也受到很大干擾。當時許多武器項目的科研指導又出現急躁冒進思想,違反科學規律而按“大會戰”方式搞突擊。例如空軍同時上馬搞殲-8、殲-9、殲-11、殲-12、殲-13,十幾年間卻沒有一種能夠定型。海軍雖製造出新型驅逐艦,艦體建好後卻遲遲缺少相應的雷達等儀器,十餘年後才能形成有效的戰鬥力。無數事實證明,國防現代化是一項艱巨的系統工程,應該靠提高全民全軍的科學素質來解決,不能依照小農經濟的單向思維以短期努力希望一蹴而就。
從1964年起,我國半數左右的基本建設費投入了三線建設,在西部原來的偏遠地區形成了一個龐大的獨立的軍工體系,對改善我國國防工業的布局起到了一定作用。不過當時實行的是“軍民兩層皮”的建設模式,軍工體系的建設只是單純投入,沒有經濟收益,這也使國防科研經費往往難以為繼。由於國防企業只生產軍品而不生產民用品,軍品援外還以“不當軍火商”的精神免費贈送,國防企業日益成為一種沉重的包袱。這樣的軍工建設模式不僅影響了國家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改善,也影響了國防工業的自身發展。在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前的十幾年間,解放軍的常規裝備在仿蘇式基礎上幾乎未能出現質的突破,原先與世界先進水平已經大大縮小的差距又重新拉開。
我國武器裝備發展在這一階段的獨立探索,經歷了種種曲折,雖然步履維艱並走了不少彎路,卻畢竟積累了經驗,並總結了教訓。通過自身的努力,還鍛煉出一支本國自主科研隊伍,這又為後來的大發展創造了基礎條件。
技術儲備、戰略調整形成升級跨代的實力
(1979年至上世紀90年代後期)
1978年末召開的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了改革開放的進程,中國的武器裝備發展也迎來了一個全新局面。通過撥亂反正,全軍部隊和國防科研部門確立了以現代化為中心的正確發展方向,清算了“左”的錯誤,我國的軍隊和國防科研、軍工部門通過面向世界,走出國門,開闊了眼界,也迎來了技術上的全面創新發展。
改革開放之初,我國的一些軍工部門領導人走出國門,與西歐軍工科研機構開展了交流,由此他們痛感自身的差距並增強了追趕的緊迫性。當時我國的有關部門曾設想過成批購買西歐的先進裝備為部隊實行換裝,如陸軍一度準備購買西德的“豹-2”坦克和反坦克炮,海軍曾洽購英國的42型驅逐艦並想引進技術改造自己的051驅逐艦,空軍則商議購買英國的“鷂”式和法國的“幻影”戰鬥機,不過西方講求實利的軍工企業家只熱衷推銷武器成品,不肯轉讓核心技術,要價之高又令人咋舌。當時有人計算,如果購買西歐的裝備為解放軍全面換裝需要數百億美元,若使國內的軍工體系再由仿蘇式更換為歐美系列花費更要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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