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日前印發《嚴格軍隊黨員領導幹部紀律約束的若干規定》。《規定》指出,要嚴懲違紀行為,堅持有紀必執、有違必查,“老虎”“蒼蠅”一起打,特別是對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的,露頭就打、從嚴查處。要堅持以上率下,在遵守和執行紀律上,軍委、總部要為全軍作表率,機關為部隊作表率,領導為部屬作表率,不給出軌越界留“暗門”、開“天窗”,不站在制度“籠子”之外搞特殊,堅決做到守紀如鐵、執紀如山。
僅僅幾天前,總政治部還下發通知,要求抓好新修訂的《軍隊黨組織發展黨員工作規定》的貫徹實施。通知稱,學習貫徹《規定》,對於進一步規範發展黨員工作、提高黨員隊伍整體素質、打牢軍隊黨的建設的組織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2月,中央軍委和總政治部連續推出《關於加強新形勢下選人用人工作監督的意見》、《軍隊領導幹部秘書管理規定》、《關於嚴格落實軍隊幹部任職回避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軍隊後備幹部工作規定(試行)》和《作戰部隊指揮軍官任職資格規定(試行)》等軍隊幹部工作的意見及規定,並要求全軍和武警部隊嚴格按原則按政策按規矩按程序選用幹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