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0日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金融監管總局日前聯合發布的《關於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通知》明確提出,指導各地級及以上城市建立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搭建政銀企溝通平台,滿足合理融資需求,做好融資保障工作。
自2021年下半年個別大型房企風險暴露以來,房地產市場“劣幣驅逐良幣”問題漸顯——出險房企誤傷正常經營房企,抽貸銀行誤傷與企業同舟共濟的銀行。通常情況下,一家房企出險後,恐慌情緒會迅速波及市場。購房者擔心一手房無法按時交付,更願意購買二手房,這誤傷了正常經營房企的一手房銷售回款與現金流;一家房企通常擁有多家授信銀行,部分授信銀行擔心壞賬進一步增加,要麼抽貸、提前脫身,要麼不再續貸,這讓未抽貸、不斷貸的授信銀行面臨更大風險,讓正常經營的房企失血乏力,讓暫遇困難、緩緩就能挺過去的房企雪上加霜。
“壞孩子”出險,不能讓“好孩子”埋單,建立融資協調機制重要且必要。政府部門應牽頭統籌,搭建溝通平台,避免各自為戰,延緩風險擴散。出了問題,房企與銀行坐下來,集體協商、一致行動。聚力、聚信、聚心,把眾口難調變為眾人拾柴火焰高。
要積聚力量,解決風險判斷標準不一的問題。有些銀行抽貸是刻意為之、保全自身,有些銀行抽貸則是基於風險防控規定。目前,每家銀行“看企業”的標準並不一致。為此,要引導各家授信銀行平等協商,盡量統一標準。
要匯聚信任,解決房企、銀行之間的失信問題。由於信息獲取途徑有限,銀行較難全面瞭解房企,較難精準作出“是否放貸、放貸多少”的決策。為此,協調機制要進一步加強信息共享,及時向相關金融機構提供項目建設運行、預售資金監管等信息。與此同時,還要督促房企依法、真實地反映資產負債、銷售經營等情況,合規使用信貸資金,增強銀企互信,免除後顧之憂。
要凝聚共識,解決發展與安全的統籌問題。在化解風險、保障融資的過程中,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應意識到,銀行放貸的錢並不是銀行自己的錢,而是儲戶的錢,保障銀行信貸資金安全、保障存款安全、防範金融風險至關重要。因此,如果房企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政府、銀行要果斷出擊,不可違背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寶貴的信貸資源要流向堅守主業、有實力、有潛力的企業。
市場經濟是信心經濟,穩預期是穩經濟的關鍵環節。接下來,要充分發揮好協調機制的作用,精準研判、分類施策,讓堅守主業、合法合規經營的企業信心足、預期穩,引導金融機構更高效、更有力地滿足房企的合理融資需求,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企的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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