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5日電/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改善人民生活、增進人民福祉作為黨和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堅持在高質量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解決關係人民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扎實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實實在在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兜住民生底線。
經濟日報發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和文化發展研究部部長李建偉文章表示,歷經多年的快速和持續發展,中國民生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但民生領域還存在不少短板,要堅持在發展中不斷改善和保障民生,聚焦社會救助這一社會建設的兜底性、基礎性工作,實現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難有所幫,切實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生活更加幸福美滿。
文章指出,發展是增進民生福祉和兜牢民生底線的根本保障。兜牢民生底線,必須通過經濟發展夯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質基礎。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興國之要,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是解決中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不斷夯實兜牢民生底線的物質基礎。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多方面挑戰,外部環境更趨復雜嚴峻和不確定,經濟發展面臨著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我們要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在繼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的同時,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加大財政投入,持續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高水平兜牢民生底線。
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是兜牢民生底線的關鍵。要看到,社會救助是一項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事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關係民生、連著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的兜底性、基礎性制度安排。因此,在夯實物質基礎和逐年加大財政投入之外,兜牢民生底線,很重要的就是要提高社會救助的精準化和法治化水平,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優化社會救助體制機制,提升社會救助能力,充分發揮社會救助保民生、兜底線、促公平的重要作用。
文章提出,一方面,要重視持續提高社會救助精準化水平。要在有限資源的條件下,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兜底作用,必須針對不同救助情形和救助需求,提供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精準化救助。中央明確指出,保障改善民生,要更加注重對特定人群特殊困難的精準幫扶。提高社會救助精準化水平,關鍵在於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擴大救助範圍,及時適應困難群眾需求的新變化,積極回應困難群眾需求的多樣性。要有針對性地設置不同救助方式,針對專門問題,設置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業救助等專項社會救助方式。要重點探索和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區分不同救助對象,強化分類救助管理,針對不同類型的困難家庭和人員提供有針對性的、差異化的救助幫扶,建立分類分層的梯度救助體系。
另一方面,要持續提高社會救助法治化水平。社會救助作為一項保民生、兜底線、促公平的基礎制度安排,需要以法治方式不斷推進。要通過建立完善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提高社會救助法治化水平,嚴格規範社會救助行為,切實保障受社會救助的權利。2014年2月,國務院頒布《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這是中國第一部統籌各項社會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規,旨在為保障群眾基本生活、解決急難問題構建起完整嚴密的安全網。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為提高社會救助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指明了方向。2020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提出保基本、兜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總體思路,以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目標,在社會救助制度頂層設計上進行系統謀劃,對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線具有重要意義。《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明確要求“加快推進社會救助立法”,有利於進一步完善現有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和提高社會救助的法治化水平,更好兜牢民生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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