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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要提醒更要整治
http://www.CRNTT.com   2024-01-24 08:23:49


  中評社北京1月24日電/近年來,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加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騙意識低和金融知識缺乏等弱點,打著以房養老等各種幌子,向老年人非法集資或詐騙,給老年人帶來嚴重的財產損失和精神傷害。對此,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法官提醒老年人擦亮“火眼金睛”,切莫陷入“房財兩空”的困境。(1月21日《法治日報》)

  “以房養老”,是老年人將擁有產權的住房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等特定金融機構,將取得的貸款用於養老。老年人在世時擁有房屋居住權,去世後則將住房用於還貸,由金融機構對住房的剩餘價值進行安排。這種模式本可作為促進解決養老問題的可行方式。

  “以房養老”已經推行了好多年了,作為一種供老人選擇的養老模式,可以說也是一種必要的存在,更是一種不錯的方式。而問題在於,一些不法分子將其作為一項投資理財項目,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誘騙老年投資人辦理房產抵押貸款並投資相關金融產品,宣稱可每月在家坐享高額收益,導致不少老年人最終陷入“房財兩空”的困境。

  那麼,如何參與“以房養老”?如何不落入“以房養老”騙局?北京市的法官給出的建議是:老年人在簽訂投資合同之前,可讓子女協助自己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相關公司的註冊信息、營業執照,要求公司提供資質證書,瞭解其信用記錄和經營情況等,判斷該公司是否真正具有融資資質。一句話,就是要有一雙“火眼金睛”。

  法官的提醒是善意的,老人也確實需要有“火眼金睛”。但是,化解“房財兩空”不僅需要提醒,更需要治理。因為,不是所有想“以房養老”的老人都能有“火眼金睛”,即便叫上子女,他們的子女也不是“一眼就能識別妖怪的神仙”。

  既然“以房養老”存在許多騙局,存在許多虛假公司,那麼真正紓解問題的,則是要淨化市場,將那些打著“以房養老”旗號,實際上是精心布置陷阱的人和企業趕出“以房養老”的市場。國家有金融投資的條條杠杠,國家有“以房養老”的具體標準,那些借助“以房養老”實施詐騙的人和公司何以存在?為何就沒有人去治理?難道就任由老人在參與“以房養老”的時候,只能靠著“運氣好”?這是對老人的傷害,何嘗不是對“以房養老”模式的傷害?

  最近這幾年,涉及“以房養老”的騙局很多、案例很多,不少老人被“以房養老”騙得血本無歸,好好的房子不僅沒有養了自己的老,卻養肥了騙子們,這著實是不該發生的現象。識破“以房養老”騙局,不能只靠老人或者老人的子女有“火眼金睛”。

  來源:紅網  作者:郭元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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