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5日電/美國《世界日報》9月4日載文《中國大陸反壟斷法出臺後的挑戰》,摘要如下:
中國第十届人大常委會29次會議于8月30日三審通過“反壟斷法”。與今年3月通過的“物權法”相近,“反壟斷法”也是在經歷13年的激烈爭議後,終于面世。這部法律經過種種曲折能够過關,自是意義非凡,但以其對經濟生活的重大影響,一系列挑戰還在法律實施之後。
“反壟斷法”在國際上誕生百餘年來,是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中的重要一環,這部法律規範國家經濟秩序和市場競爭秩序,故有“經濟憲法”之稱。而中國制定和通過“反壟斷法”,不僅是其法律體系與國際的接軌,還是中國大陸經濟轉型的一個階段性標志,意味著中國大陸的市場經濟體制基本建立。
今天需要看到的,是這部法律制定過程中,特別是法律提交三審期間,有三方面的背景,而這正是“反壟斷法”實施後可能面臨的挑戰。首先是近年來中國大陸外資幷購事件日益增多,外資幷購對象主要涉及銀行、證券、保險、資源産業、公用事業等,圍繞外資幷購産生極大爭議,涉及國家安全、市場分額等等。“反壟斷法”加快出臺進程,一定程度正是因應外資幷購潮而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