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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案還會絆倒幾個貪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10 09:27:36  


 
  早在兩年前,就有人戲稱當時最被媒體追捧的“富豪榜”爲“死亡榜”或“喪氣榜”,因爲上榜富豪沒有幾個能在上面待長久。從10年前賴昌星的厦門遠華案到3年前號稱上海首富的周正毅案,從富豪張榮坤引爆的上海社保案到一度也被冠以“中國大陸首富”的黃光裕案,重要的不是富豪們個個不能“善終”,而是富豪們如出一轍的犯罪模式:拔出蘿蔔帶出泥,一個富豪從財富的巔峰掉下砸倒的是一片官員。 

  人們甚至想搞清楚,在大陸,每位富豪的後面到底站著多少官員,換句話說,究竟有多少官員甘當非法創富“運動”中的先鋒官?又有多少官員是不小心被“錢權交易”利益鏈條捲進去的? 

  雖說黃光裕案拉下的官員人數及其重量級別遠不能與厦門遠華案、上海社保案同日而語,但像許宗衡和陳紹基這樣在公衆中口碑一直不錯的官員落馬,確實對中國官員考核體制、公衆對官員認知評價體系、當局防腐反腐機制産生了更大的負面衝擊。 

  首先,在大陸“富豪案”,被牽扯進去的位高權重的官員似乎已越來越多,如在黃光裕案中,目前捲進去的副省部級以上官員已達4人,後面還會有誰,目前不得而知。 

  其次,這些涉案官員不少是有能力、有水平、務實肯幹,甚至曾有“赫赫政績”。這樣久經歷練的官員,最終也難以“獨善其身”,豈是一個惋惜了得。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瑞典新制度學派和發展經濟學代表人物G•繆達爾說,腐敗者及其行爲因效忠于各種利益集團,與促進國家團結的種種努力背道而馳,從而助長了經濟發展的盲目性,降低了政府信用。毫無疑問,任何一種腐敗行爲都會在無形之中壘高社會改革和經濟建設的成本,而且會隨著官員本身職權的大小、涉案人數的多寡而逐漸增大。 

  如果說,遠華案是發生在中國改革初期的“資本原始積累”階段,有足够的灰色地帶成爲權錢勾結的土壤,而今天的許宗衡,以及背後的黃光裕案,涉及的是已經規範化的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在“改革最成功城市”裏“久經考驗”的官員,反映出在新環境下,在改革走向深水區的階段,金錢對權力的腐蝕幷未消减,而是有了新變種。這警示,如何在改革中反腐,還是一篇遠遠沒有完結的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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