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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拆遷法規,應不懼利益集團“威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2-05 10:30:17  


 
  另外,由於現行的《拆遷條例》存在諸多先天缺陷,在操作中日益淪為暴力拆遷的“保護傘”,推土機可以瞬間將公民財產化為烏有,逼迫民眾以暴抗暴。拆遷血案的背後其實就是以政府機構和開發商為強勢一方與弱勢的普通百姓間的利益博弈。因此,修訂拆遷法規,最重要和最難的就是如何制止利益博弈中的“以強欺弱”問題。

  無論是開發商放出的“狠話”,還是地方官員的不滿,都不能成為阻擋繼續改革、依法行政、監督公權力使用的理由。而且新條例的修改必須遵循保護大多數民眾利益原則,必須在《憲法》、《物權法》等框架下進行,避免出現過去那種下位法超越上位法的情況。中南海不應受其它因素(尤其是強勢利益集團)干擾而有所偏袒或改變初衷。

  相反北京最高當局還應探究地方政府和某些官員熱衷“拆遷經濟學”動力。有學者研究指,在土地用途轉變增值的收益分配中,政府大約可獲得60%至70%。如果不做其它配套改革(如財稅體制等),恐怕再好的拆遷條例也難保“自焚”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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