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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治吏,管好地市“一把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4-01 11:10:47  


 
  去年5月被稱為“中國十大品牌市長”的廣東中山市長李啟紅涉嫌犯罪也有相同原因:土生土長於中山,家庭成員全部都在城區內。

  為避免裙帶關係,2006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三個法規文件,作出了關於官員任職的“地域回避”規定:縣市級主要領導必須回避原籍或成長地;地級市黨政主要領導“一般不得”在原籍或成長地任職。具有戲劇性的是,中辦上述“任職回避”的規定發布之後4個月,李啟紅開始了她的“本土市長”生涯。也許羅李等人被視為這個“一般”之外的“特殊”,就分別留在了中山和茂名。為何“回避制”在地市一級遭遇網開一面?個中原由外界無法知道。

  主要官員地方回避和異地交流,是中國歷朝推行的重要治官之策,特別是明清兩代,更是做了詳細的規定。譬如家鄉500裡內不得為官,譬如一縣、一州、一府之長官,在某地任職一定的年份後,若不升遷,必定會調任他處。中國是個熟人社會,熟人社會的特點是人情高於一切,讓一個重要官員長期管理家鄉,或者在某個地方呆得太久,容易形成盤根錯節的地方或部門利益體,滋生腐敗。

  2011年是中共的換屆之年。中國從鄉村到鄉鎮、縣和地級市、省同時換屆。此時中共強化了對地市“一把手”的管理,無疑為地市換屆調整幹部提供了重大舉措。

  治國治吏,關鍵是要細化制度。從中共第一代到時下胡溫一代,黨內一系列制度在不斷細化。中央近期強調的官員個人事項報告制度,“三公消費”公開制度、落實公務車改革方案,以及列管地市“一把手”,均彰顯了中共治吏的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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