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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入刑”不應留空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5-16 09:53:54  


 
  之所以依然有人對醉駕抱有僥幸心理,筆者以為,似乎與刑法修正案留下的“空當”有關——依照“危險駕駛犯罪”條款,醉駕追究刑事責任還得視“情節輕重”而定。這不是給醉駕者保留僥幸空間嗎?這是否在告訴醉駕者,只要沒撞死人,只要受害人不深究,事故沒被媒體搞到到人人皆知的地步,找找關係疏通疏通人情,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呢?

  刑法修正案中的這一條款確實大減了其對醉駕行為處置的威力。如果依此推斷,即將於17日開庭的高曉鬆酒駕案,都不用審了,因為高案的情節並沒有那麼惡劣,造成的危害也沒有那麼大。

  嚴管醉駕行為深得民心,但“醉駕入刑”留下的那個小小“尾巴”,卻給交通事故的現實處置引出大大的爭議、麻煩,甚至是新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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