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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京城四少”只是社會笑柄
http://www.CRNTT.com   2011-09-20 15:17:41


  這幾天,所謂“京城四少”一詞不脛而走。人們感到新鮮之餘再探究,才發現那只不過是對常在北京出沒,或常與女明星傳緋聞,或常惹是生非的四位“富二代”的戲稱。這樣的稱號沒有半點印象中的“四大”之美,實在是社會茶餘飯後的談資而已。

  好像中外古今都喜歡評“四大”。美國南達科州拉什莫爾山刻著“四大總統”像(華盛頓、傑弗遜、西奧多•羅斯福、林肯),西方古典音樂界有四大巨匠(舒伯特、貝多芬、海頓、莫扎特)。在中國,明代有“四大才子”(唐伯虎、祝枝山、文征明、徐禎卿),民國時還有“京城四少”(溥侗、袁克文、張伯駒、張學良),清華有四大國學導師(梁啟超、陳寅恪、王國維、趙元任),等等。改革以來,坊間也有不少“京城四大改革派”、“京城四大經濟學家”等稱呼,但所有這些稱號中,唯有這次因非法持有槍支等罪被提起公訴並出名的某位年輕人傳播的“京城四少”,最遜、最衰、最可笑、最缺少涵養。

  不知道是哪位“好事者”給他們這樣的名號。筆者聽說,這個名號在坊間已流傳並“美談”了一段時間。如果真那樣,那真是社會傷疤與價值觀扭曲的一個折射。過去的“四大”多是社會公德、才華或成就的公認標杆,現在卻反其道而行之。可以想像,跟從所謂“四少”左右的那些紈絝子弟“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日常行為,實在是令人齒冷。

  那些炮製“京城四少”的媒體或網站論壇,揣著獵奇與娛樂的心理進行報道,也應當批判。他們這樣做,往往只是為了吸引眼球,根本不是在塑造鼓勵青年前進的正面與積極人物,反而會製造青少年的負面典型,更有可能會加重社會的仇富情緒。如此報道思路,實在需要懲戒。

  中國社會應當共同鄙視所謂“京城四少”所代表的紈絝行為,而法律也應當以最嚴格的標準懲處其中的犯法者。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拯救普通民眾對中國社會的信心,並端正人們對真善美的正確認識。

  相關媒體也需要有良知,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徹底改變赤裸裸的拜金心理,以及惡性炒作、推波助瀾的做法,停止用所謂“京城四少”來形容其中的任何一位。他們中目前沒有一位有真才實學和讓世人尊重的社會美德,不足以配上如此美名。

  但願近日來流行開的所謂“京城四少”,只是一個暫時的笑柄。希望那四位青年人能夠好自為之,也希望京城能夠出現真正值得後世傳頌的“四少”。(時間:9月20日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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