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2日電/環球時報刊登國防大學學者,曾先後任海軍宜昌艦、吉首艦等艦艦長范進發的文章說,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應劃歸我國管轄的海域面積約為300萬平方公里,其中南海為260萬平方公里,約佔我國全部海洋國土的87%。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和文萊5國正在從我國的南海獲取巨大的石油、漁業經濟利益,建了200多個鑽井平台,而我們至今還沒有打出一口油井。對此我們必須警醒,南海不能“肥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
文章說,以南海漁業來說,70%的東南亞人以海為生,客觀上比我們更加重視海洋。南海的漁業幾乎占亞洲總捕魚量的 1/4,僅南沙海域富產漁場就達20萬平方公里,是我國最大的漁場;南海的石油儲量約100億噸,天然氣1萬億立方米,超過中國大陸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量。目前我國對海洋資源的利用率僅有0.2%—0.3%。據估算,如果我國有10%的海洋資源被利用,就能達到美國目前海洋收入的水平,全國人均收入將再增加400美元,綜合國力將會大大增強。
“共同開發”目前並沒有得到的真正執行,實際上是各國獨自開發。我們提出的是“擱置爭議、共同開發”,而不是“擱置開發、共同爭議”。“南沙肥田”如果不開發,對我們來說就是“荒地”。
目前,越、馬、菲在南沙已形成實際佔領的情況下,我們應更加主動,強化實際佔領和控制。南沙共有230多個島礁、淺灘、暗沙,50個已經有人佔領和控制,還有180多個礁灘無人控制和佔領,這180多個礁灘雖然開發條件很差,但總會有一些收穫的。我們可以為了避免矛盾,不去把別國違例種下的果樹推倒,難道我們還不能在別國果樹的縫隙種點小麥?
當前我們亟須做的是“耕地”,耕耘南海,加大對12字方針中“共同開發”的力度。目前在南沙資源開發上,我們已經比別國晚了一步,如果再不勤耕,南沙資源就被別國弄完了。所以,必須採取更加主動的“敵進我進”,而不是被動的“敵進我守”。
具體講,可以將經略南海上升為國家戰略。所謂“經略南海”主要是經濟上進一步加大對南沙的開發力度,而不是軍事上的對抗。實際上我國早就提出了經略海洋的國家政策,但並沒有形成可操作的具體計劃。應從國家能源戰略出發,採取國家重點投資、地方企業參與、加強與外國公司合作等多種方式,形成以我為主聯合開發的局面,努力把南海建成國家戰略油氣基地、深海漁業基地和旅遊觀光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