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戰時淪陷,是中國之國恥;而大屠殺則是南京人心靈的傷痛,當下還有不少大屠殺的幸存者,作為南京市的官員需要代表民意,體察民情。河村隆之的怪論無異於在南京人的傷口上撒鹽,作為南京市的代表團長可以選擇嚴厲駁斥,也可以選擇中斷會談,即可回國。但是南京代表團並沒有做到,而是在外交部發表聲明之後,才在一天之內變換措辭,毫無章法。目前在南京市的政府網站或者市委網站首頁都沒有相關的抗議或者聲明。此失誤之二。
相比之下,河村隆之是在挑釁中國人的底線,更談不上什麼外交禮儀了。對南京市代表團否認南京大屠殺,與德國人向波蘭人、猶太人否認奧斯維辛有什麼區別?日本官房長官藤村修聲稱,這一事件中央政府不便提出意見,應該由地方政府之間解決。河村隆之是民選官員並不假,中央政府沒有權力罷免他,但是南京大屠殺問題不是南京市與名古屋市之間的問題,而是中日兩國之間的問題。河村隆之在這個非地方政府的問題上大放厥詞,是不是已經越權了呢?
日本政府拿著“地方政府”說事兒,不是在變相鼓勵越來越多的日本政客挑釁中國嗎?而河村隆之聲言不會收回自己的言論,因為如果收回,政治生涯就完蛋了。連日本地方政府都開始拿歷史問題作為政治籌碼了,中國不能在被動回應了。
與河村一辯又何妨?
面對中國外交部的強烈抗議以及南方市政府的“斷交”聲明,河村隆之又以“舉行辯論”為擋箭牌。如果中方不予以回應的話,河村就有充分的理由繼續大放厥詞,目前中方的回應是這個問題已經沒有討論的必要,國際社會對南京大屠殺早有定論。
問題的關鍵是河村隆之在質疑這個定論,而且在中日交往過程中國際社會又扮演什麼角色呢?既然日本官房長官聲言,應該由地方政府解決這一問題,名古屋市政府也宣稱那只是河村隆之的個人言論。倒不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讓河村隆之以個人身份前來南京,與南京的學者、大屠殺幸存者們進行對話。
在鐵證面前的河村隆之低頭對南京市人民是一個交代,對中日關係也不無益處,如果河村隆之因為此事而政治聲譽掃地,豈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讓那些試圖以歷史問題說事兒的政客閉嘴。
中日建交已經40年,但是中日關係卻沒有正常化,也沒有平常化,從根本上來說,中國並沒有原諒日本,而日本也沒有爭取寬恕。中日兩國在心理上還沒有實現和解,雖然有幾個建交公報,但是那只是文字的說明,紙面的承諾無法代替內心的寬恕。但是中日的心靈和解需要建立在正義的前提下,而正義首先要真相,真相是兩國走向和平、和解、寬恕的前提。
英國學者安德魯.瑞格比在《暴力之後的正義與和解》一書中寫道:“我們不能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之外抽象地討論寬恕的價值,它必須從社會各個層面上體現出新型的人際關係。”中日的和解又何嘗不是如此,而河村隆之與劉志偉的表現讓我們看不到這種真正的和解。
有人總結德國的大屠殺時曾寫道:“殘酷的極致是在毀滅受害者之前剝奪他們的人性。抗爭的極致是在非人的條件下堅守住人性。”對於中日而言,日本需要承認自己曾經剝奪過中國人的人性;而對中國而言,無論身處何地都需要堅守人性,而不是息事寧人,委曲求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