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作為一項有效防止官員貪腐的措施,已在多國家功實踐,且被多國驗證與借鑒,並在多個國家和地區,將這一項國際上通行的極具約束力的反腐制度,上升為法律。
一些人把隱私作為反對公布財產的擋箭牌。這是無力的托詞。公職人員的部分隱私權必須讓位於更廣泛的公共利益——反腐敗、民主與法制的價值觀。在中國邁向法治國家過程中,如果說官員的財產不能接受監督,權力的運行不能公開於陽光下,杜絕和懲治公職人員腐敗行為或許只能流於形式。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主要是通過對官員財產變化的掌控,洞察官員的行為。而這樣的掌控,又常常是以政府的公開、透明為前提的,社會公眾在這一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成為一種強大的社會監督力量。本月14日,中共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與網民互動時說:我們是執政者,我們是公僕,主人說僕人幾句也合情合理。據此公僕觀,主人要讓僕人公布家底也同樣是理所當然的,中國老百姓對政府官員的要求,並不過分,主人需要限制僕人們濫用委托其使用公權力為僕人自己謀私利。
讓官員公開財產真的這麼難嗎? 2011年中國社科院《法治藍皮書》的調研數據,70%的公職人員認為官員財產應當公開,並贊成擴大財產範圍至私車、股票等收入,而對此持贊成態度的廳司局級官員比例甚至高達91.3%。《學習時報》的署名文章所稱的統計、折算與監控三大困難也並非真正的難題,因為所謂“灰色”收入的統計、折算根本就是偽命題,“法治國家”、“陽光權力”下怎會允許有“灰色收入”存在?倘若有,法必懲之。“贓物”的價值折算上,也要相信“主人”的眼睛是雪亮的。
綜合中國各方因素考量,官員財產的公開制度當前已成為中國社會解決貧富不均、社會不公、權力濫用、貪腐、瀆職等現象的重要切入點,從執政角度而言,腐敗是滅亡之路,黨政官員財產公示立法是最好的反腐良藥。讓官員及其近親屬的全部財產曬到陽光下,需要刮骨療毒的勇氣和決心,也需要有壯士斷腕的決絕,惟其如此才能真正讓“主人”們放心,滿意、讚賞“僕人”們的表現,“僕人”們才會有飯吃。
因此,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障礙,絕對不是什麼統計、折算問題,也不是監控問題,而是決心問題。正如《學習時報》的文章的話,“但是如果政府具備足夠強大的反腐決心,貫徹這項制度也許指日可待。”“僕人”下此決心,才能贏得“主人”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