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按照北京的解釋,東海大陸架為鄰接中國陸地版塊的淺水海域,是中國陸上領土的海上自然延伸部分,該大陸架北寬南窄,海底向東南緩傾,介於中國大陸、台灣島與日本之間,釣魚島列嶼正居大陸架邊沿,以沖繩海槽與琉球群島分開。面對日本的“獅子大張口”時,中國採取《聯合國海洋法》“經濟專屬區”條款中關於“瀕海國家”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提出直接以沖繩海槽為隔斷,以西區域均系中國大陸在水下自然延伸的大陸架,應由自己行使主權和利益。1992年2月25日,中國大陸通過了《領海及毗鄰區法》,將釣魚島、東沙、西沙、南沙諸群島均納入管轄範圍。
熟悉中日東海之爭的學者指出,透過釣魚島爭端這一表面的“口水戰”,可以看出中日在東海“資源戰”中的實際情況,實力仍是第一決定因素,而在當前東海能源開發領域,日本完全不是中國的對手,因此中國沒必要讓日本“牽著鼻子走”。國際衝突的經歷告訴我們,實際仍是第一決定因素,當實力無法取得絕對優勢時,也需要靈活的外交技巧,由此才能謀取國家利益的最大化。 |